日前從河北省發改委獲悉,根據國家發改委通知,我省將對水泥、平板玻璃在建、未開工、擬建項目一一進行清查,以按捺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
國家發改委辦公廳11月10日發出通知,要求對水泥、平板玻璃現有在建項目和未開工項目進行當真清理。清理范圍:水泥,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投產的在建項目、已核準未開工項目(含水泥熟料線和粉磨站);平板玻璃,2009年9月30日前未點火的在建項目、已存案未開工項目。
通知指出,對各省、區、市已核準未開工的水泥項目、已存案未開工的平板玻璃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確有必要建設的項目,須經國家發改委組織論證和核準;對所有擬建的水泥、平板玻璃項目,各省、區、市一律不得核準或存案。須按投資治理劃定和程序,由各省、區、市投資主管部分報國家發改委論證和核準;對在建平板玻璃項目,必需按國家發改委等6部委文件和準入前提的要求認定后方可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