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大同市散裝水泥和預伴混凝土管理條例》經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并得到批準。該條例將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我市散裝水泥發展工作將步入法制化軌道。
水泥行業是高能耗、高污染行業,也是節能減排的重點行業,水泥散裝化能促進水泥生產、流通和使用全過程的節能減排,它對節約資源能源,實現清潔生產,緩解我市資源和環境壓力,使我市從袋裝水泥生產大市發展成為散裝水泥大市具有重要意義。《大同市散裝水泥和預伴混凝土管理條例》共計33條,涉及到鼓勵和扶持、管理與監督、法律責任等內容,并對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和散裝水泥管理機構的職責以及強制執行等方面都作了具體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