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日前出臺的《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補償資金管理辦法》規定:6月1日起,企業按照國家產業政策主動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并對設備進行廢毀處理的,可以申請資金補償。
今后,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補償資金的使用將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主要用于《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所規定的電力、鋼鐵、焦炭、水泥、電石、鐵合金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專項補償資金優先支持的企業類型有:落后產能任務重、困難大、整體淘汰的企業;合規審批的落后產能;在國家產業政策規定期限內淘汰的落后產能;沒有享受國家其他相關政策的企業。
申請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補償資金,其條件應符合屬于國家產業政策和省明確規定應予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具有合法的審批、注冊手續企業的項目優先享受補償;屬于2007年后企業按照山西省省經信委鋼鐵等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方案、冶金等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及省委、省政府相關產業政策要求,按期淘汰落后產能并對設備進行廢毀處理的;屬于電力、煉鐵、煉鋼、焦炭、水泥、電石、鐵合金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企業自愿淘汰尚未列入國家淘汰范圍的設備,并對其進行廢毀處理的。
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山西省省經信委制定了山西省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方案,向全社會公布淘汰企業或設備名單。對不按期淘汰的企業或設備,采取停電、停水、停氣、停運、停貸及收回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強制措施,同時加強對已淘汰企業的“后管理”,防止死灰復燃。
去年,山西全省關停淘汰落后鋼鐵676萬噸、小火電107.61萬千瓦、水泥351萬噸、電石27.82萬噸、鐵合金5.02萬噸、造紙6.1萬噸,特別是小火電和水泥行業已提前完成國家“十一五”下達給山西省的淘汰任務。大量落后產能的退出,為新上轉型轉產項目提供了充分的市場容量和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