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網】股票代碼:000885股票簡稱:同力水泥公告編號:2011-012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未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一)召開時間:2011年4月7日9:00—11:00
(二)召開地點:鄭州市農業路41號公司會議室
(三)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五)主持人:郭海泉董事長
(六)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84,239,329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2.95%。
四、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一)經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 184,239,329 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0 股反對,0 股棄權,通過了“2010 年度財務報告”。
(二)經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 184,239,329 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0 股反對,0 股棄權,通過了“2010 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三)經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 184,239,329 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0 股反對,0 股棄權,通過了“2010 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四)經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 184,239,329 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0 股反對,0 股棄權,通過了“2010 年度利潤及利潤分配預案”。
公司 2010 年實現的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為 128,494,979.29 元,加上年度結轉的未分配利潤-327,533,396.11 元,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199,038,416.82 元。鑒于公司未彌補完虧損,2010 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亦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公司將 2010 年度實現的凈利潤主要用于補充公司 2011 年度流動資金。
(五)經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 184,239,329 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0 股反對,0 股棄權,通過了“2010 年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
(六)經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 184,239,329 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0 股反對,0 股棄權,通過了“關于續聘公司 2011 年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決定續聘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 2011 年度財務審計機構,聘期一年, 費用為人民幣 30 萬元。
(七)經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 184,239,329 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的 100%,0 股反對,0 股棄權,通過了“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八)經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 184,239,329 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0 股反對,0 股棄權,通過了“關于推薦楊鈞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同意楊鈞先生擔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任期與第四屆董事會相同。
(九)經非關聯股東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16,806,428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通過了“關于通過銀行從投資集團取得委托貸款的議案”。同意公司通過銀行從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取得信用貸款4億元,期限4年。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一)律師事務所名稱:河南仟問律師事務所
(二)律師姓名:呂晉宇律師、許明律師
(三)結論性意見:公司 2010 年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股東和股東委托代理人的資格、會議召集人資格、股東大會的審議事項以及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一)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文件匯編
(二)2008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三)河南仟問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