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協議轉讓公司部分股權
完成過戶登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昌興礦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昌興礦業”)于2015 年6 月23 日與張敬紅簽署了《關于安徽巢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書(下稱<>》,擬向張敬紅轉讓其持有的巢東股份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17,080,000股,占巢東股份總股本的7.06%。
公司于2015 年6 月24 日披露《巢東股份關于控股股東協議轉讓股份及復牌的提示性公告》(詳見公司公告臨2015-044),2015 年6 月26 日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與《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內容詳見2015 年6 月26日《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2015 年7 月20 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出具《過戶登記確認書》,上述股權轉讓事宜已完成過戶登記手續。
昌興礦業原持有本公司股份43,70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18.06 %,本次股權過戶登記手續完成后,昌興礦業持有本公司股份26,620,000股, 占本公司總股本的11.00%;張敬紅持有本公司股份17,08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7.06%。
本次轉讓將導致公司控股股東變更為安徽新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安徽巢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安徽巢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安徽巢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 票 簡 稱: 巢東股份
股 票 代 碼: 600318
信息披露義務人:安徽新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住 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區祁門路輝隆大廈
通 訊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區祁門路輝隆大廈
股份變動性質: 增加股份
簽 署 日 期: 2015年7月21日
聲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格式與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以下簡稱“準則15號”)、《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6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以下簡稱“準則16號”)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書。
二、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準則15號、準則16號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安徽巢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情況;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安徽巢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托或者授權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節 釋義
本報告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 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股權及控制關系
安徽省供銷商業總公司持有95.76%的股權;安徽省供銷社聯合社機關服務中心持有1.18%的股權;安徽省棉麻有限責任公司持有1.18%的股權;安徽茶葉進出口有限公司持有1.18%的股權;安徽省天誠商貿有限公司持有0.59%的股權;安徽省瑞隆印務有限公司持有0.11%的股權。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況
三、 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發行在外的股份的簡要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新力投資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發行在外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義務人近三年及一期財務狀況的簡要說明:
單位:萬元
注: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第三節 權益變動目的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目的
信息披露義務人出于產業發展的戰略需要,維護市場穩定,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進行了本次交易;原第一大股東協議轉讓了部分股份。因此,信息披露義務人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地位。
二、是否有意在未來 12 個月內繼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在未來12個月內,新力投資將不排除繼續增持巢東股份的股份。若發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新力投資將按照《證券法》、《收購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及審批程序。
第四節 權益變動方式
一、權益變動方式
本次權益變動方式包括兩部分:(1)新力投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2)第一大股東昌興礦業通過協議轉讓其股份導致新力投資成為第一大股東。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本次權益變動方式
(1)本次權益變動過程中,新力投資于 2015 年 7 月 7 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系統買入上市公司股份5,667,09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 2.34%,平均買入價格 14.76元/股。
(2)昌興礦業于2015年7月20日完成股份協議轉讓手續,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7,080,000股,占7.06%協議轉讓至張敬紅,從而導致新力投資成為第一大股東。
三、本次權益變動后上市公司控制權變動情況
經過本次權益變動后,新力投資持有上市公司41,967,094股,約占上市公司17.34%的股份,將成為巢東股份第一大股東。
四、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權利限制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權利限制的情況。
第五節 資金來源
本次權益變動中,信息披露義務人通過競價交易系統增持股份所使用的資金,全部來自于合法自籌資金,資金來源不存在任何違法情形。
第六節 后續計劃
一、未來 12 個月內改變或者調整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排除未來12個月內改變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或者對上市公司主營業務作出調整的可能。
二、未來 12 個月內與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關的重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排除未來12個月內對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進行調整或者采取其他類似的重大決策的可能。
三、對上市公司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更換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排除在未來12個月內對董事、監事或高管人員進行調整的可能。
四、對上市公司章程進行修改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排除未來12個月內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具體計劃。
五、對上市公司現有員工聘用作重大變動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排除未來12個月內對上市公司現有員工聘用情況進行重大變動的具體計劃。
六、上市公司分紅政策的重大變化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尚無對上市公司分紅政策調整的具體計劃。
七、其他對上市公司業務和組織結構有重大影響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暫無其他對上市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具體計劃。
第七節 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分析
一、本次權益變動后,對上市公司獨立性的影響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后,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遵守有關證券監管法規,依法通過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監事會行使相關股東權利,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上市公司在資產、人員、財務、生產、采購、銷售及知識產權等方面的獨立性。
二、關聯交易及規范措施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關聯方所從事的業務與上市公司的業務之間不存在關聯交易。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后,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關聯方不會因本次交易新增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若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關聯方未來與上市公司發生必要的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按市場公允公平原則進行交易。
三、同業競爭關系及規范措施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后,信息披露義務人成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由于信息披露義務人以及控制的其他企業目前不存在從事與巢東股份相同或相似業務的情形,與上市公司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
第八節 與上市公司的重大交易
一、與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間的交易
2015年4月22日收購完成前,信息披露義務人與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
2015年4月22日收購完成以后,新力投資與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交易情況:新力集團繼續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總金額預計為5億元。
二、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交易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本報告書簽署之日前24個月內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合計金額超過人民幣5萬元以上的日常交易。
三、對擬更換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補償或類似安排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對擬更換的上市公司董事、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補償或者存在其他任何類似安排。
四、對上市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其他正在簽署或者談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對上市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其 他正在簽署或者談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節 前6個月買賣掛牌交易股份的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除在2015年7月7日在上海交易所通過集中競價買入566.71萬股外,沒有其他買賣上市公司掛牌交易股票行為(詳見2015年7月8日公告)。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報告書簽署前六個月內,沒有買賣上市公司掛牌交易股票行為。
第十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財務資料
一、資產負債表
單位:元
二、利潤表
單位:元
三、現金流量表
單位:元
注: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第十一節 其他重大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不存在根據法律適用以及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本公司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安徽新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徐立新
簽署日期:2015年7月 21日
附表: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安徽新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立新
日期: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