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黨的十八大召開之后,混合所有制被正式提起并作為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而被社會接納,那些曾經實施管理層和職工持股改革獲得成功的企業,雖飽受爭議,卻再次進入人們視線。
海螺集團,我國管理層和職工持股改革最早的企業之一。在新常態下以及宏觀經濟減緩環境下,海螺卻實現了逆勢上揚。今年1-9月份,海螺集團共實現營業收入(含稅)800.62億元;實現利潤85.33億元,集團利潤占全省28家省屬企業利潤總額一半;上繳各類稅收53.42億元。截至9月末,集團總資產達1082.6億元。
打破機制讓員工參股
1996年,安徽海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被授予國有資產經營權。成立之初,海螺先后完成了海螺水泥H股上市、A股上市,實現了企業與國內外資本市場的成功對接。
2000年至2002年,由于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收緊,提出了三年不上新項目、銀行不提供新項目貸款,處于發展起步階段的海螺集團當時面臨著諸多困難,負債高、融資難、隊伍不穩,經營壓力非常大。
為解決制約發展的瓶頸,海螺響應安徽省委、省政府“加快發展、富民強省”的號召,依據《安徽省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內部職工持股試行暫行辦法》(皖政[1999]22號)文件精神,經省政府、省體改委批準,7000多名員工以現金出資方式,參股建設了荻港海螺、樅陽海螺、池州海螺等沿江熟料基地,受讓了安徽省投資集團持有的31.8%銅陵海螺股權,構建了企業與員工利益共同體,調動了廣大員工積極性,解決了制約企業擴張的資金和機制問題,極大地促進了企業改革發展。
2006年初,國務院轉發了中國證監會[微博]《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的通知》〔國發(2005)34號〕,海螺被中國證監會列入首批試點企業。為此,海螺水泥實施定向增發收購沿江4公司中7000多名員工持有的股份。按照證監會關于定向增發股東人數限制的要求,確定以海創公司作為定向增發的載體,由海螺水泥實施了定向增發,定向增發于2007年4月26日順利完成,使廣大員工的利益與上市公司整體利益保持一致,充分調動了廣大員工的積極性。
可以說,如果沒有當年員工的參與投資,就穩不住今天的管理隊伍,也就沒有海螺今天的發展速度和產業規模。
“企業人”變為“社會人”
2002年4月19日,安徽省政府決定對海螺集團進行股權多元化改制試點,轉讓部分國有資產籌集資金,補充社會養老保險金和解決復退軍人安置資金。2003年,海螺完成了集團改制工作。
改制后,安徽省政府持有集團51%的股權,仍然保持國有控股地位;經省經貿委皖經貿企改函字[2002]991號文批準,用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和與工效掛鉤的工資結余,通過集團和所屬企業工會和8名自然人設立了海創公司,由海創公司持有集團49%的股份。
在改制中,海螺集團將安徽省委、省政府獎勵給海螺班子的6173.19萬元股份,全部獎勵給了集團公司當時在職的中高級管理干部,并通過職代會,由與會代表按照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分配。2008年,海創通過自身的努力,償還了職工身份買斷資金,并請示有關部門將原有股份以期股形式予以保留;同時,把員工參股水泥主業的個人資產轉為上市公司股份,較好地解決了歷史遺留問題。
集團改制進一步規范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改制后實行了全員身份買斷,職工由“企業人”變為“社會人”,徹底打破了國有企業職工身份界限,建立了企業和員工利益共同體。
海螺集團從一家國有企業,發展成為國有控制的股權多元,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共和經濟體。現擁有海螺水泥、海螺型材、海螺創業三家上市公司,集團所有的企業有203家,員工5萬多人,在第一次改制的時候,持股員工是7758人,第二次獎勵了2477人,第三次是8500人。海螺一位高管坦言,其實,“改不改有很大區別,改之前員工不會從心里管公司的生產經營,持股后他們會很關心,責任心明顯增強,問我們的錢用到哪里去了?”
首家在港紅籌股上市企業
2010年元月,國務院正式批準實施《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規劃》,這是安徽歷史上首個進入國家層面的戰略規劃。園區希望通過大企業的帶頭示范作用,掀起園區建設的高潮。
經過考察調研后,海螺創業投資公司投資建設新型節能材料產業園,借助園區平臺,通過3—5年的努力,在做大做強新型建材節能產業的同時尋求境內外上市,構建企業發展的融資平臺。
與此同時,海螺集團經過多年的高速發展,員工隊伍人數和結構已發生了巨大變化。在新的形勢下,根據安徽省委巡視組和省審計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激勵機制的要求,利用此次海螺創業投資公司重組的機會,重點對年輕干部和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給予期股獎勵,使他們享受到企業改革發展的成果。
為此,經2013年7月5日海螺創業投資公司股東會表決通過,7月6日海螺集團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同意對海螺創業投資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海創公司是民營企業,用這些股權來獎勵海螺水泥、海螺建材這些員工,這也是我國激勵制度的首創。
經過7個月的努力,海創于2013年12月19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成功掛牌上市,發行3.0475億股,每股發行價13.56港元,募集資金41.3億港元。成為安徽省首家在香港紅籌股上市的企業,開辟了控股公司架構企業在香港上市的先河。
上市同期,安徽省委巡視組報告審計廳提出:海螺集團老員工要退休了,新員工進來以后有沒有股份?海螺以此為契機,分批對一萬多名年輕的技術骨干,還有集團的一些工作者,實施了股份激勵。最近海螺又做了一次員工股權激勵,獎勵了8500多人,現在總共有2萬多人。通過股權激勵使廣大員工從資本市場享受到企業改革成果,建立了國家企業員工利益共同體,促進了企業的穩定和持續健康發展。
集團整體上市四方面利好
海螺是在我國改革開放的大環境下發展起來的,改革創新是企業發展的骨骼和靈魂。在大的改革環節上,第一步是成立集團,推行員工持股和定向增發,解決了職工身份和共同發展兩大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業的生產力。第二步是集團改制成立海創公司,組建起混合經濟體,實現了產權多元化,更大程度地實現了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第三步就是目前正在推進的整體上市,使固態的國有資本變成能流動的活資本,進一步激活企業活力,為企業更深層改革奠定好基礎。
2014年3月18日,安徽省委書記張寶順在一次專項調研中表示,海螺的改革、改制很成功,在改革中站穩了腳跟。海螺通過改制、改革,提升了企業的活力,取得了良好的經營業績,增強了大家的信心。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局局長彭華崗在2013年對海螺集團進行調研后認為,安徽省委、省政府對海螺集團改制的決策是正確的、成功的,符合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和政策要求,為國有大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探索了一條路子。
有關專家認為,海螺集團整體上市至少有四個方面利好。一是有利于進一步提升資產證券化水平。通過推進整體上市,安徽省投資集團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海螺水泥和海螺型材股權,實現了其享有的海螺集團51%國有權益的證券化,進一步增強了國有資本的流動性。二是有利于進一步深化產權多元化改革;三是有利于建立更具活力的管理體制。有利于實現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股權管理,促進兩戶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更加適應市場競爭的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促進企業更好更快發展;四是有利于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同時,也進一步增強了省投資集團的融資能力,為加快安徽省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和高新產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