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據水泥人網報道,洛陽鵬飛耐火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經理賈玉川為謀取利益,于2010年向時任安徽馬鋼嘉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產部部長、礦渣微粉二期項目籌建小組成員的王肅安進行商業行賄共計10萬元。王肅安利用職務之便為賈玉川所在公司耐磨陶瓷材料的銷售提供了諸多便利。在當時,此新聞一出,引起水泥行業業內一片嘩然。正義人士紛紛譴責這種行為,并稱應予以嚴懲。但是,還有個別媒體極不負責任,宣稱我們的報道是虛假的,意在在網絡上引起關注,擴大影響,對即將上市的洛陽鵬飛耐火耐磨材料有限公司進行商業敲詐。然而,事實勝于雄辯,法律不會姑息,堅持正義總歸真相大白。2013年,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檢察院對此事件進行調查取證后,向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認為王肅安等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犯罪事實確鑿,一審判決當事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四年執行。
“莫道浮云終蔽日,嚴冬過盡綻春蕾”,我們不希望讓個別企業的不良行為擾亂水泥市場的正常經濟秩序,更不希望一些不負責任的媒體進行不實報道,損害社會正義。同時,我們呼吁政府相關部門加強監督審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以下是法院的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