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處理意見:
1、對東安縣國土部門在預防土地違法行為、及時消除違法狀態方面工作不夠到位的問題,建議責成東安縣人民政府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問責。
2、對東安縣規劃建設局違規發放有關證件問題,建議責成東安縣人民政府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問責。
3 、涉嫌提供虛假文件和證照復印件的問題。建議責令當地政府將違法線索即時移交,由有權機關作進一步調查并據實依法處理。
4 、關于永州紅獅水泥公司窯系統“報小建大”問題。建議責令永州紅獅水泥按照在盡可能減少投資浪費、工藝技術可行的前提下,通過改造削減回轉窯日生產能力1500~2000噸,使窯系統與生料、水泥磨生產能力匹配。或者要求永州紅獅水泥公司通過收購并淘汰省內日產1500~2000噸過剩產能,對該項目部分新增產能進行置換。具體操作與要求按照工信部產業(2015)127號《關于印發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轉換實施辦法的通知》進行。
以上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后,建議同意永州紅獅水泥繼續進行該項目建設及點火前準備工作,在辦理相關后續手續后投入生產。

圖:關于永州紅獅水泥項目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