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經信委聯合內蒙古環保廳發布《關于2017-2018年度采暖季水泥企業錯峰生產的通知》。通知稱:為認真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 環境保護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錯峰生產的通知》精神,促進水泥企業節能減排,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有效壓減過剩產能,避免水泥熟料生產排放與取暖鍋爐排放疊加,減輕采暖期大氣污染,經研究決定,對2017-2018年度采暖季水泥企業(含利用電石渣)做如下安排,認真貫徹執行。
執行錯峰生產的范圍包括自治區境內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包括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的熟料線,在采暖季確保停窯四個月。時間安排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部水泥熟料生產線停產。有特殊情況的企業可延遲或提前停產,但必須確保停夠四個月。原文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水泥行業基本情況
表1:呼市水泥企業
表2:包頭市水泥企業
表3:烏海市水泥企業
表4:赤峰市水泥企業
表5 通遼市水泥企業
表6 鄂爾多斯市水泥企業
表7 呼倫貝爾市水泥企業
表8:巴顏淖爾市水泥企業
表9:烏蘭察布市水泥企業
表10:興安盟水泥企業
表11:錫林郭勒水泥企業
表12:阿拉善水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