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印發了2017年省級環境信用評價企業名單?!?017年省級環境信用評價企業名單》源于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2017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通知》(粵環辦〔2017〕39號),并以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為準最終確認1124家參加評價,其中水泥企業共18家。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2017年省級環境信用評價企業名單的通知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組織轄區內省級環境信用評價企業于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企業自評,并結合日常環境監管情況對企業自評情況進行審核、匯總,于2018年1月31日前將審核匯總情況及輔助證明材料上報廣東省環保廳。
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負責組織開展省級環境信用評價企業監督性監測工作,于2018年1月15日前將企業廢水、廢氣、噪聲排放匯總情況上報我廳,并抄送各地級以上市環保部門。
各級環保部門務必認真審核,發現參評企業名稱有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等信息不正確的應抓緊核實更正,并將情況及時反饋省環保廳。各參評企業務必如實填報,確保通過“廣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系統”提交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
為嚴肅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要求,各地級以上市環保部門和各參評企業要指定專人負責,于10月31日前將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報送省廳(環境監察局,聯系人梅杰)
參評企業負責人加入“環境信用評價參評企業工作群”(群號330142740),環保部門負責人加入“環境信用評價環保部門工作群”(群號168060529)。
各地級以上市環保部門須按照粵環〔2014〕48號文有關規定,在11月30日前通過本部門政府網站公布各地納入2017年環境信用評價范圍的企業名單,同時抄送我廳和同級發改、工商、人民銀行、銀監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