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庫】
【標準名稱】 紡織玻璃纖維可燃物含量的測定
【標準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標準名稱(英)】 Textile galss-Determination of combustible matter
【標準號】 GB 9914-88
【標準發布單位】 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
【標準發布日期】 1988-09-20發布
【標準實施日期】 1989-06-01實施
【標準正文】
本標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 1887-1980《紡織玻璃纖維可燃物含量的測定》。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紡織玻璃纖維產品可燃物含量的測定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紡織玻璃連續纖維紗、定長纖維紗、無捻粗紗、短切原絲、磨碎纖維、玻璃纖維織物、玻璃纖維氈片和其他玻璃纖維增強材料。
2引用標準
GB 5434紡織玻璃纖維術語及定義 GB 76900.1紡織玻璃纖維連續纖維紗、定長纖維紗和無捻粗紗線密度的測定
3術語定義
本標準涉及到的有關術語定義按GB 5434的規定。對于GB 5434中未見到的本標準中的術語,規定如下:可燃物含量:在規定的條件下,從干燥的紡織玻璃纖維產品中除去的可燃物的質量對于干燥產品的質量之比值,以百分數表示。
4技術內容
4.1? 原理?? 在規定的條件下,使干燥試樣置于625±20℃的標準溫度下灼燒后稱取的質量,通過計算而得可燃物含量。對于在該溫度下不穩定的玻璃,可根據玻璃的類型,在500 ̄600℃之間選擇一個溫度或協商決定。所選擇的溫度應恒定在±20℃范圍內。
4.2? 儀器
4.2.1? 通風烘箱:能控制在105±2℃及80±2℃或所選擇的溫度±2℃。
4.2.2? 馬弗爐:可以維持在標準溫度625±20℃或所選擇的溫度±20℃。
4.2.3? 干燥器:內裝合適的干燥劑(例如硅膠、氯化鈣、五氧化二磷等)。
4.2.4? 試樣皿:由在測試溫度下穩定的材料制成,可以是陶土坩堝,也可以是不銹鋼絲網籃等。
4.2.5? 不銹鋼夾鉗。
4.2.6? 天平:感量為0.0001g。
4.2.7? 拋光金屬模板:用以制備試樣。
4.2.7.1? 對于玻璃纖維織物,其試樣尺寸推薦采用150mm×80mm的矩形和其他合適的矩形或方形,例如:400mm×250mm,200mm×200mm等。
4.2.7.2? 對于玻璃纖維氈片,其試樣尺寸推薦采用316mm×316mm的正方形或其他形狀。
4.2.8? 剪刀或圓盤刀。
4.2.9適當的搖紗框,用于搖取紗的試樣。
4.3試樣
4.3.1連續玻璃纖維紗、定長纖維紗和無捻粗紗抽取的卷裝數按GB 7690.1的規定。每個卷裝至少取2個試樣,每個試樣所取的紗量按表1的規定。表1━━━━━━━━━━━━━━━━━━┯━━━━━━━━━━━━━━━━━━━線密度Tt│抽取的紗長│ tex│ m──────────────────┼───────────────────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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