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網】自2007年國家商務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6部委下發了《關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商改發[2007]205號)以來,全國各地就此展開了諸多的工作。現在,各地“禁現”工作的進展如何?帶著這樣的問題,記者走訪了中國散裝水泥推廣發展協會干混砂漿專業委員會常務副主任王新民。
王新民說,預拌砂漿作為繼預拌混凝土之后的又一種新型綠色建筑材料,因其具有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提高建筑工程質量、實現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優越性,已逐步被人們所認知和重視。經過近年來的宣傳、引導和試用,預拌砂漿的優越性逐步顯現,預拌砂漿發展的高峰期即將來臨。在全國,發展勢頭良好的是山東省。截止到今年9月,山東省已經建成投產的現代化干混砂漿企業有25家,商品砂漿年設計生產能力達到830萬噸,擁有干混砂漿運輸車9輛、干混砂漿移動筒倉242個、干混砂漿背罐車4輛。
2009~2010年,山東省預拌砂漿產業得到了快速發展。全省各級散辦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有關規定,結合當地實際,統籌規劃,從宣傳發動、政策制定到培育示范典型、加大專項資金投入,引導帶動社會資金發展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目前,山東省散裝水泥總量位居全國第二,預拌砂漿工作也在有序地進行中。山東省“發散”和“禁現”的工作經驗,非常值得借鑒與推廣。
城市“禁現”,立法在先,濟南帶頭,成績彰顯
常言道,國無法不治。同樣,散裝水泥的發展和應用也需要依法推進,以法律、法規規范其生產、流通和使用領域,促進其又好又快發展,為我國節能減排工作做出新貢獻。從2009年起,山東省鼓勵發展散裝水泥產業,與之相配套的政策———《山東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從今年3月1日起已開始實施。
《規定》指出,鼓勵發展散裝水泥產業,同時包括發展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促進發展散裝水泥產業的責任主體。企業新建、擴建和改建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項目,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用地、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在農村規劃建設散裝水泥銷售網點,建立健全散裝水泥配送和服務體系,并鼓勵農村居民使用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
《規定》要求,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水泥生產企業(包括粉磨站和配制廠),其散裝水泥發放能力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已建成的水泥生產企業應當通過技術改造、增加設施設備等方式,逐步提高散裝水泥發放能力,并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水泥制品生產企業應當全部使用散裝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