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網】針對我省水泥價格出現大幅上漲現象,省物價局15日召集部分重點水泥生產企業負責人召開全省水泥價格干預措施政策提醒會,引導水泥經營企業合法經營,認真執行政府價格干預措施。據了解,根據國務院日前發布最新修改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經營者不執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情節較重的可處以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責令停業整頓。
由于近期水泥價格大幅上漲,給重點建設工程、災后重建和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影響,我省決定自12月1日起實行水泥出廠最高限價管理,省內所有水泥廠的水泥出廠價格不得高于本廠11月上旬的加權平均出廠價格水平,同城銷售僅限一道批發環節,各經營者的進銷差率不得超過5%。
省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局長張良金表示,物價部門將逐一核實企業公布的出廠價格,對經營者不執行限價措施、超過規定的差價率、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等價格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依法嚴懲,同時對一些問題比較突出、價格居高不下的企業實行跟蹤檢查,重點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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