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水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文件
國水質檢[2011]1號?
關于加強水泥企業產品質量對比驗證校驗工作管理的通知
各相關水泥生產企業:
為加強水泥企業的質量管理,規范企業內部生產過程質量控制,確保出廠水泥和水泥熟料產品質量。2010年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工原[2010]第129號 公告發布了《水泥企業質量管理規程》,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
《水泥企業質量管理規程》中第十三條規定:“企業應按《水泥企業產品質量對比驗證校驗管理辦法》(附件5)的要求,定期向國家水泥質量監督校驗中心或建材行業授權的質檢機構(送)樣品,進行對比驗證校驗,不斷提高檢驗水平和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凡無故不按規定寄(送)樣品者,當年對比合格率按零統計”、“企業應參加國家或省級建材行業質檢機構組織的水泥物理性能檢驗和化學分析大對比。”
《水泥企業質量管理規程》中附件5“水泥企業產品質量對比驗證檢驗管理辦法”對比驗證檢驗工作作出了明確規定和要求,日產熟料400噸及以上規模的企業以及生產特種(特性)水泥企業,按規程規定必須與國家水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對比驗證檢驗。
我中心按新規程要求,已重新建立了水泥產品質量對比驗證檢驗數據庫,對各對比驗證檢驗企業的送樣數量、對比誤差、合格率等進行統計匯總,定期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及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報送對比驗證檢驗情況匯總和工作總結,相關信息也寄發省級行業管理部門和各對比驗證單位,并將對比驗證檢驗化作為水泥生產許可證、質量認證和質量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之一。望各相關水泥企業接到本通知后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水泥企業產品質量對比驗證檢驗管理辦法”,指定專人負責對比驗證檢驗工作,按時向國家水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寄辦對比驗證報告、企業質量月報和年報,中心接到企業質檢報告后向企業寄發對比驗證檢驗報告,否則,中心不發報告。
相關事宜請與國家水泥質量監督中心聯系。
聯系人/電話:
張曉明 尚衍成 (010)51167446? 65737531
趙萍 羅邦茜 (010) 51167439 65737530
傳真:(010)657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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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水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