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網】近日,從2013年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法律事務工作推進會獲悉,集團水泥公司榮獲集團公司2011-2012年度法律事務先進單位稱號。
近幾年來,集團水泥公司緊緊圍繞“依法、從嚴、精細”的治企方針,高度重視依法治企、風險預防工作,充分發揮法律事務在生產經營中的服務、指導、監督職責,抓管理、創效益、打基礎、謀發展,保持了企業健康快速發展。建立健全了全面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規范信息系統,發揮其對企業生產經營中風險防控的預警作用;積極推進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的運用,修訂和完善了《水泥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水泥公司法律事務管理辦法》,積極推廣使用集團公司合同范本,合同評審率實現100%;深入開展普法工作,通過多種形式的法律知識宣講活動,提升企業員工的法律意識和風險防控意識,減少和避免法律糾紛和經濟損失,促進了企業健康持續發展。
會上,集團水泥公司作了經驗交流發言。集團水泥公司夏建國、陶明榮獲法律事務先進個人稱號,付俊杰撰寫的《合同風險防范》論文榮獲集團公司法制建設工作征文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