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龍吞象”式的海外并購在業內引發廣泛關注。近日有報道稱,三一重工收購德國普茨邁斯特的資金實力,以及并購程序違規受到質疑。對此,三一重工作出回應稱,公司并購不存在資金問題,同時有信心獲得國家部門的審批。
未獲發改委“路條”?
《長江商報》發布題為《三一重工海外收購陷“質疑門”》的報道稱,有機構質疑三一重工收購德國“大象”普茨邁斯特的資金實力,以及并購程序違規。據記者隨后獲得的該機構材料內容顯示,對三一并購普茨邁斯特的質疑主要集中于兩點:第一,三一重工的并購尚未獲得發改委的“路條”就擅自與普茨邁斯特簽訂約束性協議,違反了國家相關法規,未必能夠獲得中國政府的審批放行。第二,三一重工的并購成本并不止公告中宣布的3.24億歐元,因為是股權100%收購,因此必須承擔普茨邁斯特的償債責任,而普茨邁斯特在2010年的負債就已有3億多歐元,因此三一重工此番收購成本可能高達6.5億歐元,折合人民幣近60多億元。
究竟何為“路條”?
據了解,2009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通知規定:“有關企業在項目對外開展實質性工作之前,即境外收購項目在對外簽署約束性協議、提出約束性報價及向對方國家政府審查部門提出申請之前,境外競標項目在對外正式投標之前,應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報送項目信息報告,并抄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發改委收到項目信息報告后,對于報告內容符合規定要求的項目,在7個工作日內應向報送單位出具確認函,并抄送有關部門和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