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關于控股股東所持部分股權解除質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2013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權質押登記及質押登記解除通知》,獲悉:本公司控股股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原質押給廈門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部分股權已于當日解除質押,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曾于2012年1月12日將所持本公司股份109,913,089股(全部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中的38,187,400股(約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0%)質押給廈門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用于發行設立福建水泥股票收益權單一資金信托,所募集的資金全部轉借給本公司使用。有關情況詳見公司2012年1月17日披露的《關于控股股東所持部分股權質押的公告》。
根據《股權質押登記及質押登記解除通知》,出資人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上述質押股份38,187,400股(約占本公司股份總數的10%)已于2013年3月28日全部解除質押。本次解質押后,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109,913,089股(全部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8.78%)均未存在質押或者凍結等情況。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