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網】在日前召開的2011中國國際水泥峰會上,以“協同處置安全發展”為主題舉行論壇。來自北京新北水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華潤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及天津水泥工業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業代表結合處置案例對技術方案進行深入探討。
全國人大代表、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常務執行副總裁張劍星指出,推廣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技術,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首先,應從國家層面制定利用水泥窯處置工業廢棄物、生活垃圾與污泥的戰略發展規劃,建立以執行國家法律規定與市場化運作結合的長效機制。在修訂《水泥工業產業政策》和制定《水泥工業“十二五”發展專項規劃》時,根據法律法規強制實施垃圾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并明確水泥行業利用廢棄物和減少碳排放的目標。
與此同時,國家應該完善鼓勵水泥行業利用廢棄物的經濟政策,明確把處理、處置工業廢棄物、城市垃圾、垃圾焚燒飛灰和廢渣列入水泥窯利用廢棄物的稅收優惠范圍。明確各級地方處理城市垃圾和污泥的責任,本著“誰投資處理誰受益”的原則,地方政府要主動與投資建設處置城市垃圾和污泥設施的水泥企業簽訂長期合作合同,并直接予以經濟補貼。
我國的城市垃圾與發達國家相比,無論是成分還是發熱量都存在較大的差異。張劍星舉例說,上海城市垃圾的發熱量僅只有德國的1/2、日本的2/3,因此對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的技術與裝備應該走引進、消化吸收、科技攻關、自行開發的道路。他建議有關部門設立水泥窯處置污泥和垃圾專項科研經費,支持相關的技術研究、科研開發與裝備制造,鼓勵集中引進國外適宜技術與裝備,再創新后推廣于國內水泥企業。
同時,有關部門應制定相關產業與技術標準(包括廢棄物分類回收、無害化處理等)、市場準入條件;制定利用水泥窯處置與利用工業廢棄物、垃圾與污泥等的環境與排放標準、處置技術路線、技術規范、所涉及的水泥與建材產品標準、資源綜合利用與原燃材料替代的研究、評估體系與方法。
張劍星表示,可以在生活垃圾發熱量相對比較高、并能簡單分類管理的中心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重慶等地,選擇日產5000噸或以上規模的老廠進行改造,或者以焚燒生活垃圾或污泥為主要目的新生產線建設。同時,有關部門應組織研究、制定從垃圾自收集、運輸到處理的管理辦法和相關的配套政策措施,研制和開發適用處置我國城市垃圾及污泥的技術與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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