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初步了解,陽江市農墾局屬下的廣東省國營三馬水泥廠2005年5月開始進行股份制改制,與中天園公司、南方公司、中僑公司簽訂協議書,約定四方合作共同出資,對原廠進行改制。協議約定,新公司注冊之日起兩年內,將新公司總股本擴大到3億元人民幣,用于新建一條日產2500噸熟料新型干法旋窯水泥生產線。當年7月,各方又簽訂了補充協議,水泥廠由四方共管轉為三馬公司租賃經營,原協議書繼續履行。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包方三馬廠認為,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三馬公司出資額不足,也未上馬建設新型干法旋窯生產線,遂向陽江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該補充協議,收回全部租賃資產。市中院經過依法審理,于2008年11月作出一審判決,解除三馬廠與三馬公司簽訂的補充協議,三馬公司返還所租賃的土地、房屋、設備類等資產給三馬廠,三馬公司在租賃期間增置的財產自行處置。2010年3月,省高級法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2010年9月6日,市中院發出公告,限三馬公司在9月16日前自行停產,并在7天內自行搬遷。三馬公司對此提出異議,認為其在租賃期間增置的資產未得到合理補償,要求暫緩執行。市中院經審查認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當事人必須執行,依此駁回三馬公司提出的異議。三馬公司不服該裁定,向省高院申請復議,最終被省高院駁回,維持原執行裁定。
2011年9月7日,市中院開始強制執行,實施租賃財產整體移交,由三馬廠接管經營,并組織恢復生產。執行當日,雙方負責人在移交執行筆錄上簽字,移交過程順利平穩。事隔3日,9月10日上午,三馬公司組織60多人到被接管的三馬廠,沖擊廠區,并打傷6名在現場維持秩序的三馬廠保衛人員,砸壞摩托車8輛。
事件發生后,陽江市和陽春市兩級黨政領導高度重視,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事件善后處理,確保社會穩定。陽春市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破案工作,至10日晚9時公安機關已抓獲4名違法人員;組織相關部門做好穩控調處化解工作,對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和安撫。陽江農墾局和三馬廠及時制定維穩應急方案,并作出承諾:對三馬公司愿意留廠的員工,崗位不變、待遇不變,停產期間工資照發,工廠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和企業補貼按國家規定政策執行。目前,廠區人心穩定,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