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巡視員叢明近日在“中國環保產業高峰論壇暨環境商會2013年年會”上表示,國稅總局正與有關部門研究修改《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計劃將脫硝設備納入該優惠目錄之中。這一修改旨在對進一步加強大氣脫硝、治理PM2.5提供稅收方面的支持,將給脫硝設備制造企業帶來利好。
根據有關規定,納入《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專用設備,該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所得稅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已公布《目錄》包括水污染治理、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置、環境監測儀器儀表、清潔生產等幾大類。其中可以獲得所得稅抵免的大氣污染防治類設備包括濕法脫硫專用噴嘴、濕法脫硫專用除霧器、袋式除塵器和型煤鍋爐等,尚未包含脫硝相關設備。
叢明表示,今后在環保方面,國稅總局有兩方面問題需要研究,一是適當擴大消費稅辦法,將“兩高”產品納入消費稅范圍,通過稅收手段抑制“兩高”產品產能。二是研究開征環保稅,目前環境稅已經進入立法程序,近期將加快立法進程。
工信部節能司副司長楊鐵生日前告訴記者,工信部支持對環保設備的研發采購,包括重大環保首臺套設備,并考慮將相關環保設備納入優惠采購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