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進行重大資產重組中的天壕節能9月18日發布公告,宣布撤銷剛剛在7月20日推出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議案,原因是公司開始策劃重組事項。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至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30日內,不得進行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
在重組與股權激勵中,公司果斷選擇了前者,但是這并不意味著股權激勵就此夭折,因為6個月后,天壕節能可以再度審議股權激勵計劃。
終止激勵為重組鋪路
天壕節能稱,公司董事會通過了《關于撤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議案》,相關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一并撤銷。公司董事會承諾自決議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不再審議和披露股權激勵計劃。
天壕節能稱突然終止重組是因為根據《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2號》的規定:“公司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至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3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進行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
值得注意的是,天壕節能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推出與籌劃重大事項的提出相隔不到一個月,兩者時間上的矛盾無疑有違相關規定。對此,天壕節能為了進一步拓展業務領域,果斷選擇放棄激勵,為重組鋪路。
天壕節能表示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撤銷后,公司表示將另行尋找合適的時機推出股權激勵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