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市環保局公布了兩起典型案例的處罰,青島勵豐港務有限公司、青島山鋁水泥有限公司因在揚塵治理上存在問題,造成了揚塵污染,按照相關規定,市環保部門給予兩家企業各2萬元的罰款處理,這是今年以來,市環保部門首次專門針對揚塵問題向媒體集中公布企業罰單。
近日,青島市環保局對兩起企業揚塵污染案件進行處罰,黃島區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檢查發現,青島勵豐港務有限公司從事煤炭裝卸作業,未采取灑水、覆蓋、圍擋等抑塵措施,造成揚塵污染。該單位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黃島環保分局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萬元。城陽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檢查發現,青島山鋁水泥有限公司物料堆場坪、路面未進行硬化處理,路面未保持整潔;堆場周邊未配備高于堆場物料的圍擋、防風抑塵網等設施;未配置車輛清洗專用設施;對堆場物料未根據物料類別采取相應的覆蓋、噴淋、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露天裝卸物料未采取灑水、噴淋等抑塵措施。該單位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城陽環保分局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