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岡市龍溪鎮明塘村村民張先斌。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岡云峰水泥廠)石料輸送帶3號轉運站、原料庫距離我家住宅不到50米,噪聲與粉塵污染極其嚴重,我和我的家人以及其他村民深受其害。懇請有關部門徹查此事!!!


圖一:武岡云峰水泥廠的信息資料
圖一顯示,2015年,武岡云峰水泥廠注冊資本9300萬元人民幣,其中,安徽海螺水泥股份公司出資6045萬元人民幣。由于其系高污染企業,附近居民苦不堪言。2016年,武岡云峰水泥廠又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個數公里的新生產線,用于傳輸石灰石礦石。新生產線占地面積廣、規模宏大,橫穿河流、農田、公路,一直到達云山腳下的村莊。新生產線建設項目的審批文件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均未查到。從武岡市環保局回復得知,該項目“至今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新生產線距我們的住宅不到50米(見圖二、圖三和圖四),嚴重違反了《GB18068-2000水泥廠衛生防護距離標準》(300米以上)和《GB18076-2000石灰廠衛生防護距離標準》(100米以上)規定的衛生防護距離。2016年8月18日新生產線投入運營后,產生了大量的粉塵和噪聲污染,噪聲測量值均超過60,未達到村莊執行1類聲環境功能區的要求,違反了《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規定。

圖二:武岡云峰水泥廠與我們的家不到50米
由于受武岡云峰水泥廠刺耳的噪聲和粉塵影響,我和我的家人心煩意亂、情緒緊張、頭昏腦脹,無法正常入睡,導致血壓升高,引發多種疾病,身體狀況不斷惡化。忍無可忍之下,我四處奔波,多次請求環保部門出面處理。2016年12月19日,武岡市環保局終于作出了《關于張先斌同志反映云峰水泥廠石料輸送帶、原料庫噪聲、粉塵影響正常生活的調查處理回復》(見圖三和圖四),承認石料輸送帶、原料庫與我家約50米,且對我家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響;經過整改,仍未達到國家的排放標準。為此,環保局做出了以下三個處理決定。然而,該處理決定問題太多,我們無法接受。

圖三:武岡市環保局的回復(第一頁)

圖四:武岡市環保局的回復(第二頁)
第一個決定是“責令立即整改,實現達標排放,減少原料庫夜間作業時間”。既然排放不達標,“至今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而且對我以及我的家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損害,為什么不責令停止生產呢?環保部門難道縱容違法行為繼續下去?
第二個決定是要求云峰水泥廠“妥善處理好周邊群眾關系,確保群眾的環境權益”,然而,云峰水泥廠的超標排放到底多嚴重,對我們的身心健康影響到底有多大?我們至今都一無所知,只知道我們的身體每況愈下。殘酷地剝奪了我們的知情權,何談關系的妥善處理?
第三個決定是對云峰水泥廠的環境違法行為,“按環保的法律法規處罰到位”。2016年9月13日,環保局就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然后,至今都未有效改正其違法行為。我們懷疑環保局的執法力度。而且,到底如何處罰云峰水泥廠的,我們有權知道。
綜上,云峰水泥廠的行為嚴重違法,對我們造成了嚴重損害,然而,武岡市環保局處罰不力、執法不嚴,使云峰水泥廠的違法行為有增無減。為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保護我們的身體健康,懇請有關部門責令武岡云峰水泥廠停止生產,并監督其切實執行;有關部門向我們提供武岡云峰水泥廠石料輸送帶3號轉運站、原料庫噪聲和粉塵排放的書面數據;有關部門加大對武岡云峰水泥廠的處罰力度,并將處罰結果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