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山東省環境保護第五督察組正式進駐萊蕪市,標志著省級環保督察在齊魯大地拉開帷幕。
山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環保督察工作,成立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省環保督察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同時出臺了《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和《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方案》。
此前,山東省環保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召開,部署啟動首批省級環保督察工作,強調要堅持問題導向,敢于動真碰硬,強化結果運用,做到立查立改、即查即糾、查實即問責,增強工作實效性和督察威懾力。要督促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上下聯動、密切協作,共同打好環境保護組合拳。
據了解,由山東省人大、省政協及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等部門組成的5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負責對濰坊、東營,濟寧、菏澤,泰安、日照,淄博、濱州,聊城、萊蕪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根據部署,山東省環保督察組重點督察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和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等。督察結果將移交省委組織部,作為對被督察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領導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據。對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將按程序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