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來自江西的最新舉報材料顯示,位于江西省永豐縣的江西鷹鵬水泥有限公司水泥項目于2013年與地方政府簽約,一期投資12億元,建成日產4500噸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配套300萬噸水泥粉磨和9MW余熱發電以及生產生活輔助設施,建設年產100萬方商品混凝土攪拌站。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5〕127號)要求,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建設,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實施減量置換。然而,紅獅集團在江西鷹鵬水泥項目置換中,對淘汰產能采用重復置換方式蒙混過關。
來自貴州的舉報材料則舉證,2016年1月15日投產的貴州茂鑫水泥有限責任公司4500t/d水泥生產線,也存在批小建大、瞞報產能規模、無證產銷水泥等違規問題。貴州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已經查實,該公司實際建成的新型干法熟料生產線與工信部公示的產能規模不一致,存在違規擴大產能的問題。為此,參加企業實地核查組工作的四名成員被取消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注冊審查員資格,注銷審查員證書,并予通報。可謂害己害人,遺患無窮。
從現有調查證實的情形來看,紅獅集團旗下水泥項目違建問題均發生在國家《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9〕38號)后。期間,國家又連續下發了《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4號),政策調控的力度一次比一次增強,規定一次比一次嚴厲,措施一次比一次有力。然而,紅獅集團不僅沒有懸崖勒馬,反而將這些政策規定置之腦后、視而不見,我行我素、弄虛作假。在較長的時間里、在很大的范圍內,系統性、集團性地將項目“批小建大”作為“獨門秘籍”,瞞天過海、偷梁換柱、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膽大妄為、無所顧忌,視國家政策為無物、為兒戲。
特別惡劣的是,在水泥項目違建的事實不斷被舉報、被曝光后,紅獅集團不僅沒有反躬自省、糾正錯誤,反而矢口否認、強詞奪理,態度十分蠻橫,性質極其惡劣。
在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當口,水泥違規項目屢禁不絕,國家宏觀調控事倍功半,類似紅獅集團這樣“刀尖上的舞蹈”沒有得到及時、有力的查處是其重要原因。在這里,我們不禁要問:
紅獅集團還有多少水泥項目存在著這樣的“貓膩”?
紅獅集團究竟受不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管理?
紅獅集團違建事實究竟要到何時才能得到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