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發布公告,該公司全資附屬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山水),部分位于濟南的辦公樓被山東山水前副董事長宓敬田及其團伙非法占領。于2017年4月8日,該公司的董事合法進入并試圖收回山東山水位于濟南的辦公樓時,在非正常的情況下被由宓敬田及其團伙指揮和組織的大量不明身份人員在山東山水辦公樓對開的空地限制人身自由超過2小時。
該公司董事只能在濟南警方的協助下離開,幾位該公司的董事被宓敬田指揮和操縱的不明身份團伙打傷;遭受到“被禁止或受管制武器”攻擊;該公司董事進行收回行動時目擊宓敬田及其操縱的不明身份團伙使用胡椒噴霧、煙霧彈及高壓水炮等武器。
公司稱,該公司作為純粹的香港上市民營企業,該公司董事極度關注宓敬田及其不明身份團伙管有及不顧后果的向群眾使用足以造成人身傷害的“被禁止或受管制武器”。鑒于由宓敬田及其團伙進行的上述行為已構成犯罪及就該公司正在與濟南市政府的商談。
該公司謹決議,該公司將要求濟南市政府及長清區政府對非法占領及犯罪行為進行調查,并通知該公司調查結果;該公司將委任中國和香港的法律顧問以采取針對宓敬田及其團伙就彼等非法占領和犯罪行為采取法律行動。
此外,該公司將依靠濟南當地政府,在濟南警方的協助下收回山東山水位于濟南的辦公樓。該公司將盡最大努力維護山東山水的正常營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