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五河縣檢察院日前就被告人董守偉、董守亞涉嫌污染環境犯罪一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兩名被告人賠償因環境污染造成的國家損失。據悉,這是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以來,全國檢察機關辦理的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6年3月至4月,董守偉將60余噸廢棄印刷電路板非法加工提取銅,董守亞負責經營管理,并聯系傾倒加工產生的廢渣。五河縣環保局在董氏兄弟的加工點扣押廢棄印刷電路板5.74噸,并在五河縣淮洪新河、楊庵村、河村等地傾倒現場清理廢渣51.2噸。
今年2月,此案移送到五河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審查認為,除以涉嫌污染環境罪提起公訴外,還應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造成的國家損失予以追償。
民行檢察官調查發現,五河縣環保局為清理污染物,共支付勞務費、租車費、材料費和檢測費共9.5萬元,而且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印刷電路板的危險特性為T,即有毒性,而董守偉、董守亞無處置危險廢棄物資質。后續還要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遺留的廢渣、廢水以及廢舊印刷電路板,還會產生相關費用。
五河縣檢察院認為,董守偉、董守亞無資質非法加工廢棄印刷電路板、傾倒廢水廢渣的行為,污染了環境,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構成環境侵權,應當承擔環境侵權的民事責任,除賠償五河縣環保局已支付的9.5萬元污染物處置費以外,還應當支付后續處置費用。
近日,經安徽省檢察院同意,五河縣檢察院對該案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