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一)董事會會議通知時間和方式: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2017年度第四次會議通知于2017年5月15日以書面形式發出。
(二)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和方式:2017年5月17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三)會議出席情況:會議應參加董事8人,實際參加會議董事7人,張偉董事長缺席本次會議。
(四)參加會議的董事人數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關于公司控股企業聘請河南豫能菲達環保有限公司實施提標改造工程的議案
本議案所涉及的交易屬于關聯交易,董事王霞與本議案構成關聯關系,對本議案回避表決,經非關聯董事表決,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該議案,同意公司控股企業聘請河南豫能菲達環保有限公司實施提標改造工程,合同金額不超過6098萬元。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的《控股子公司
關聯交易公告》和《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的核查意見》。
(二)關于解除張偉董事職務的議案
表決結果:7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該議案,同意解除張偉公司董事職務。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于選舉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1、關于選舉何毅敏先生為公司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7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該議案,同意選舉何毅敏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任期與第五屆董事會相同。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關于選舉宋向軍先生為公司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7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該議案,同意選舉宋向軍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任期與第五屆董事會相同。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關于提議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表決結果:7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該議案,同意于2017年6月2日在公司999 會議室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的《關于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三、獨立董事發表意見情況
本次董事會審議的《關于控股企業聘請河南豫能菲達環保有限公司實施提標改造工程的議案》、《關于解除張偉董事職務的議案》、《關于選舉何毅敏先生為公司董事的議案》、《關于選舉宋向軍先生為公司董事的議案》等四項議案,獨立董事均發表了獨立意見,詳細內容見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的《關于公司關聯交易及董事任免等事項的獨立意見》。
四、備查文件
經參加表決的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董事會決議。
附件:
一、何毅敏先生個人簡歷
何毅敏,男,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共黨員,管理學碩士、工程碩士。1981.09至 1984.07 沈陽黃金??茖W校采礦專業,大學??茖W習;1984.08 至 1987.05 河北省壽王墳銅礦坑口采掘技術員、爆破隊隊長;1987.05 至 1988.09 焦作電廠鍋爐分廠檢修工、瑪爾斯泵班班長;1988.09 至 1990.01 焦作電廠生產技術科助理工程師;1990.01 至 1998.03 焦作電廠電力設備修造分公司,歷任副經理、黨支部書記、經理;1998.03 至 1998.08 焦作電廠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998.08至 2000.09 焦作電廠副廠長兼電力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黨總支書記;2000.09至 2003.04 鄭州電力機械廠廠長兼黨委書記;2003.04 至 2005.11 鶴壁電廠二期工程籌建處主任(鶴壁同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005.11 至 2008.06 南陽天益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總支副書記;2008.06 至 2008.09 南陽天益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總支副書記,南陽鴨河口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2008.09 至 2010.11 南陽鴨河口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南陽天益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10.11 至 2013.05 南陽鴨河口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南陽天益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13.05 至2014.11 鶴壁鶴淇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鶴壁同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2014.11 至 2015.04 鶴壁鶴淇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鶴壁同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2015.04 至今鶴壁鶴淇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鶴壁同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鶴壁萬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未在本公司任職,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構建 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二、宋向軍先生個人簡歷
宋向軍,男,1965 年 6 月出生,中共黨員,工學碩士。1982.09 至 1990.06清華大學機械工程專業學習,獲工學學士、工學碩士;1990.06 至 1997.08 安玻公司錐加工車間技術主管、總師辦職員;1997.08 至 2005.08 安彩集團彩玻一廠,歷任車間主任、廠長助理、副廠長(主持工作);2005.08 至 2006.08 安彩集團成都電子玻璃有限公司總經理兼黨委書記;2006.08 至 2007.09 安彩高科工藝部副部長(廠長待遇)(其間:2007.07 至 2007.09 兼任安玻公司副總經理);2007.09至 2009.03 安彩高科彩玻四廠廠長;2009.03 至 2011.03 鄭州拓洋實業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2010.01 至 2011.03 鄭州拓洋實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2011.03 至今鄭州拓洋實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未在本公司任職,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構建 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