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信訪件中,揚塵污染是群眾投訴舉報的焦點之一。一些砂石場、攪拌站、水泥廠等揚塵飛舞,破壞空氣環境、影響居民生活。相關地方接轉辦件后迅速進行現場核實,對存在問題的責令采取密閉、圍擋、噴淋等措施整改,對不符合環境要求的、整改不能達到排放標準的依法予以取締。
有群眾反映,巢湖市柘皋鎮強生水泥廠,生產時有灰塵,噪聲污染嚴重。經查,該水泥廠1號線石粉下料口及1號線、2號線脫硫石膏下口未密封,導致下料時有部分揚塵產生,噪音主要由磨機車間未完全密封所致。巢湖市環保局聯合柘皋鎮政府要求該水泥廠停產整改,采取遮蓋、噴淋等措施進行防塵維護,加強對磨機等高噪聲設備的日常管理。截至5月28日,該廠1號線石粉下料口已密封,1號線、2號線脫硫石膏下口已改造密封,磨機車間進行倉已封閉。
在潁上縣,有群眾反映,位于陳橋鎮陳彭村的洪島混凝土攪拌站生產過程中揚塵、噪聲污染嚴重。經查,該攪拌站無營業執照、無環保審批手續、未建設污染治理設施,在生產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揚塵、噪聲污染周邊環境。潁上縣相關部門、陳橋鎮政府責令該攪拌站關閉。
有群眾反映,歙縣杞梓里鎮去英坑的路口有一個磚廠,給周邊帶來揚塵污染。經查,被投訴企業為歙縣惠民新型建材廠。企業以制售水泥磚為主,砂石原料運輸過程中伴有揚塵。杞梓里鎮政府責令企業停產整治。由于該企業位于杞梓里鎮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鎮政府會同縣環保局、縣水利局等部門專題討論關閉整治方案,下一步將根據方案關閉該企業。
我省今年起實施“藍天行動”,其中就包括治理揚塵污染的兩大專項行動,分別是工業堆場及礦山揚塵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施工和混凝土(含瀝青)攪拌揚塵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根據行動方案,貯存煤炭、水泥、石灰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同步采取噴淋、覆蓋等措施防治揚塵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