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00691)發布公告,該公司股東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呈請人)在2017年6月2日于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向Tianrui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Tianrui,該公司股東)、天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Tianrui的控股公司)、李留法、李和平、廖耀強、閻正為、華國威、張家華、黃清海、何文琪、張鈺明、羅沛昌、黃之強、程少明、盧重興(統稱為該公司前任及現任董事)、該公司及China Shanshui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CSI)提出呈請。
呈請人聲稱,其中包括,天瑞、CSI及該公司的前任及現任董事合謀,并透過指示該公司做出不正當行為,直接或間接使天瑞集團受益。呈請人進一步聲稱,聲稱的合謀損害了該公司股東(包括亞泥)的權益,并違反了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香港公司收購及合并守則及受信責任。
公告稱,該公司董事會將就該呈請中所提出的指控尋求法律意見。該公司董事會現階段認為該呈請并不會在實際層面影響該公司的運作。該公司嚴正保留對該呈稱中提出的指控爭論及抗辯的權利。
公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