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匯佳城建材貿易有限公司因銷售不合格水泥行為被該局依法處罰,罰沒總額60242元,這是南海網記者日前從萬寧市工商局獲悉的。
據了解,今年3月份,萬寧市工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海南匯佳城建材貿易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水泥。接到投訴后,萬寧市工商局依法進行“訴轉案”,經調查發現,當事人通過中間商海南洋江實業有限公司向萬寧大豐收實業有限公司出售了8車海螺牌水泥。其中由司機張某運載的86.06噸水泥涉嫌出現質量問題。隨后萬寧市工商局聯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批次水泥進行抽樣,并將樣品送海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認定為該批次水泥為不合格產品。
據萬寧市工商局執法人員介紹,由于當事人銷售的該車水泥貨值金額為30121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及自由裁量理由,該局對當事人做出罰款30121元,沒收違法所得30121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