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郭水泥廠大門近景
企業被迫蹊蹺低價改制官員涉嫌違法
銅郭水泥廠于1982年10月由原銅郭區七個鄉370個社全體老百姓集資和入廠職工入股160萬元共同新建,企業建成投產后,經過全廠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成為了全縣效益最好的企業之一,先后償還了銀行貸款和七個鄉老百姓的集資款及利息。
幾年來由于企業經營連續盈利,1995年廠長肖家良經銅梁縣人事局銅人發(1995)116號文件批準,肖家良錄用為國家正式干部。1996年由于銅梁縣城進行大規模的舊城改造以及工業園區的興起,銅郭水泥廠的效益不斷提升,企業資產總額不斷的增大,銅郭水泥廠成為了該縣的支柱龍頭企業。由于企業的不斷壯大發展,1997年底投資140多萬元在工業園區征地16.2畝新建塑料編織廠,同時還新辦了經營部加油站一座,為廠內及外部車輛進行加油服務。
由于企業效益好,1997年12月10日原銅梁縣人民政府以會議紀要(1997)59號文件的形式確定了銅郭水泥廠以1600萬的價格兼并瀕臨倒閉資產總額為1900萬元的舊縣鎮嵐興水泥廠。1998年2月9日,雙方簽訂了水泥廠兼并協議,此時全廠資產總額達4000余萬元。
然而在縣政府作出兼并決定不足一個月,雙方企業還沒有簽訂好購買合同,銅郭水泥廠的主管單位巴川鎮政府就趕忙認為銅郭水泥廠效益不好,根據市縣文件應該改制給個人。1998年元月4日,巴川鎮政府在沒有召開企業職工大會的情況下,決定對自己毫無所有權的下屬企業銅郭水泥廠以320萬元的價格對外出售進行改制。改制方案約定中標后第一次付款不低于總價款的60%,此方案由銅梁縣體改辦于1998年1月14日發文銅體改[1998]年10號文件批準實施。1998年元月20日,原廠長肖家良以320萬元中標,轉讓協議又改為第一次付款為40%,但事后也沒有發現40%的打款記錄,空手取得了銅郭水泥廠價值4000萬元的所有權,自此“大風廠”式的改制順利完成。改制完成后企業職工紛紛認為這樣的改制存在貓膩,(當時縣紀委書記黃定倫系肖家良姐夫),作為國家干部的廠長肖家良怎么會有那么多錢購買,而且沒有一位職工得到改制前的1000-2000的股份款。
“大風廠”式的改制方丈富得流油
企業改制后,肖家良為了減少自己的現金支出,轉讓一部分股份給社會人員,同時規定繼續工作的職工被迫還交納了3000-6000元的入股金,但是職工股份沒有依法完成工商登記,職工股成為了公司的隱名股東。根據工商登記資料顯示,1998年4月10日肖家良將銅郭水泥廠更名為銅郭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自己出資215.23萬元占68.5%的股份。
據部分老職工透露,肖家良為了盡快將企業資產轉為自己私有資產,隨后又將通過自己身為銅郭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的名義將水泥廠下屬的塑編廠于1999年2月10日自己作為甲乙雙方代表簽訂協議,將塑編廠16.2畝土地無償轉讓到自己將新成里的塑編廠名下,1999年2月25日工商局申請新成立了由肖家良一人獨資的塑編廠。?
同年肖家良以銅郭建材公司的名義簽訂合同將公司加油站經營部土地及經營權無償轉讓給了合伙人王平云所有,自己則和王平云重新成立現在的金岳加油站。
肖家良將水泥廠無償轉讓到自己戶頭上的加油站近景
據水泥廠知情人透露,1997年銅梁新建南門汽車客運中心,工程完工后還欠水泥廠幾十萬元水泥款,為了達到掩人耳目的目的,同汽車客運中心簽訂了購買門面的合同沖抵所欠的水泥款,將水泥廠的資產納入自己的囊中。事后還用同樣的方式將改制前后銅梁開發商所欠水泥廠的水泥款都以購買房產的形式將此資產納入自己的囊中。后來還將改制前廠里給職工購買的商業養老保險金偷偷退回到自己改制后的公司賬戶里。???
在將水泥廠大部分資產轉移到自己名下后,2001年12月水泥廠宣布停產,2002年3月經銅梁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將一個空殼銅郭水泥廠以1650多萬元轉讓給了浙江商人儲德生并成立了浙西水泥有限公司。該公司接手后應政府要求,再投資800余萬元進行技改。生產半年后,2003年銅梁縣政府以銅梁龍溫泉旅游區關閉污染企業為名,行文關閉浙西水泥有限公司。2003年銅梁縣政府再次招商引資新征地300畝新建銅梁金江水泥廠。
職工維權十多年無果
公司變賣了,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公司資產首先應該支付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工資和和所欠的國家費稅,剩余的資產償還債務,再剩余的再按股份多少分配股本金。但是全公司幾百位員工投資入股的款項一個也沒有回收回來,職工的養老金也沒有繳納,所有資產全部納入肖家良個人懷中。從2002年開始,部分職工就開始組織維權多次到北京、市縣上訪要求解決肖家良非法轉讓公司資產、股金分配和養老保險問題,同時多名職工也向相關國家機關實名舉報肖家良作為國家干部有違法亂紀的情況。
2003年縣公安局委托龍源會計師事務所對肖家良購買水泥廠后的帳務進行審計,發現其中許多賬戶存在許多虛假的支出達上百萬元的問題,但是至今也沒有誰追究其責任。
在長達十多年的維權過程中,水泥廠維權職工代表到相關部門查詢改制前后的相關資料,均有街道或者區經信委等職能部門工作人員跟隨或者打招呼不能查閱。然而十多年過去了,水泥廠職工反映的問題,石沉大海仍然沒有任何結果。這其中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我們希望當地政府能夠給廣大的職工一個明確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