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年,兩起傷亡事故!這家化工企業把安全生產當兒戲?
事故發生后,新疆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全國,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雪克來提·扎克爾第一時間作出部署,要求立即組成強有力的專家醫療組,不惜一切代價,全力救治受傷人員;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舉一反三,在全區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展開處置救援工作。根據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安排,自治區副主席穆鐵禮甫·哈斯木帶領自治區相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開展處置工作。
目前,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然而,就在短短五個月前,該公司還發生了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新疆宜化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安全總監等11人被追責處理。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宜化公司)是湖北宜化集團于2010年3月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薩爾縣注冊成立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12億元人民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6523000500032982-1。組織機構代碼證:69784857—X。新疆宜化公司生產廠區位于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準東開發區),主要從事合成氨、尿素、PVC、燒堿、水泥等產品的生產、經營。現已建成并投產的裝置主要有40萬噸/年合成氨、60萬噸/年尿素;25萬噸/年燒堿、30萬噸/年聚氯乙烯裝置、配套60萬噸/年電石裝置,200萬噸/年水泥廠及2×330MW自備熱電廠。
回顧上一起事故的情況
2017年2月12日2時59分,位于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電石事業部3車間的5號電石爐發生噴料灼燙事故(依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86)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2016》認定),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燒傷面積分別為95%、85%和15%)和5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420余萬元。
2017年3月27日,該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通報。
直接原因
新疆宜化公司5號電石爐(事故電石爐)內水冷設備漏水,料面石灰遇水粉化板結,料層透氣性差,形成積水;現場作業人員停電處理爐況作業期間,積水遇高溫熔融物料導致電石爐噴料,造成操作人員灼燙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間接原因
新疆宜化公司安全生產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淡漠,無視國家法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存在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
事故電石爐情況
新疆宜化電石事業部,下設4 個生產車間,共計8 臺密閉式電石爐(2 臺電石爐一同布置在1 個車間內),總生產能力為60 萬噸/年。該電石生產項目屬于25 萬噸/年燒堿、30 萬噸/年聚氯乙烯裝置配套工程。設計單位為北京藍圖工程設計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湖北宜化集團化工機械設備制造安裝有限公司;電石爐制造、安裝單位為錦州天晟重工有限公司。2015 年1 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該項目均采用240500KVA 密閉式電石爐,電極直徑1.4 米,電極極心圓3.9 米,爐膛直徑9 米,爐蓋高1.08 米,爐體深度3.2 米。
經現場勘查,發生事故的5 號爐,因爐況不穩定,電極未能插到指定位置,料柱燒損未及時更換,造成爐內物料堆積高,日常操作經常發生料面板結、透氣性很差。
事故經過和直接原因初步分析
2 月11 日23 點左右,電石事業部3 車間5 號電石爐的當班操作人員發現凈化器內爐氣中的氫氣含量突然增大(氫氣濃度為17.8%,國家標準《電石生產安全技術規程》要求控制在12%以下),采取停電觀察處理措施,并將循環水閥門關閉1/2。23 時22 分左右,氫氣含量下降,當班操作人員隨即繼續送電生產。24 時,該班次進行了交接班。
2 月12 日2 時30 分左右,爐氣的氫含量再次升高。2 時43 分,接班操作工再次采取停電觀察處理。隨后,當班班長召集出爐工、巡檢工、中控等9 人在二層爐面打開爐蓋的4 號觀察門,用“堵子”處理料面(推開料層,準備觀察漏水情況)。2 時59 分,在推料層時,爐內積水與爐內高溫熔融物接觸反應,造成大量高溫熔融物和反應產生的氣體爆炸噴出,將作業人員灼燙。事故造成2 人死亡,3 人重傷,5 人輕傷(人員名單附后)。目前,受傷的人均送往新疆職業病醫院進行救治。
經分析,事故直接原因初步判定為:由于電石爐內水冷設備漏水,料面石灰遇水粉化板結,形成積水且料層透氣性差,現場人員處理料層措施不當,積水與高溫熔融電石發生劇烈反應,產生大量的氣體(乙炔、一氧化碳、氫氣、水煤氣等)遇空氣爆炸,引發電石爐噴料,造成現場人員灼燙。
從5 號爐檢修門看,電極設備有漏水痕跡
事故發生后,新疆自治區副主席穆鐵禮莆·哈斯木帶領相關部門赴事故現場并召開專題會議。會議要求新疆宜化所有生產裝置全面停產整頓(電石裝置已停產,下游裝置按停產計劃逐步停產),并擬于2 月21 日在事故企業召開全區電石、冶煉企業事故警示現場會。昌吉自治3州政府已提級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全面調查。
事故暴露出的問題
一是,企業在快速擴張過程中對安全生產重視不足,重效益輕安全。電石爐內有漏水情況不及時處理,帶病運行;爐況不穩定,料柱燒損未及時更換,造成爐內物料堆積高,經常發生料面板結、透氣性很差;出爐工配額長期不足(40500KVA 電石爐,行業內一般每臺爐〈人工出料〉每個班出爐工應設8 人以上,但新疆宜化實際配置5 人)。
二是,安全管理存在嚴重漏洞。員工存在違章操作現象,在發現爐內漏水后,沒有停爐檢修,排除故障,而是繼續生產;班長和爐長操作隨意性大,以個人經驗操作為主,操作規章制度落實不到位。操作人員流動性大、不穩定,操作水平不高。新疆宜化電石爐操作自動化程度低,沒有裝備自動出爐機和撬料面的機械手。
各電石生產企業,新疆宜化“2·12”電石爐噴料事故教訓是慘痛的,暴露出來的問題也是很嚴重的,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各電石生產企業要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及時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全面提升企業的自動化控制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嚴格遵守規章制度,消除違章操作,確保安全生產。
2017年4月17日州人民政府批準了“2.12”事故調查報告,嚴厲追究了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4名企業高管入獄,5名企業管理人員被取保候審,4名公職人員受到處分。
1.孔德印,中共黨員,新疆宜化公司安全總監。準東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立案,于2017年2月28日執行逮捕。
2.秦峰,中共黨員,新疆宜化公司電石事業部副部長。準東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立案,于2017年2月28日執行逮捕。
3.莊寧,中共黨員,新疆宜化公司電石事業部部長。準東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立案,于2017年2月28日執行逮捕。
4.魏志龍,中共黨員,新疆宜化公司電石事業部安環副部長。準東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立案,于2017年2月28日執行逮捕。
5.朱洪波,中共黨員,新疆宜化公司總經理。準東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立案,于2017年2月23日取保候審。
6.李天方,中共黨員,新疆宜化公司副總經理。準東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立案,于2017年2月23日取保候審。
7.熊仁軍,中共黨員,新疆宜化公司安環部長。準東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立案,于2017年2月23日取保候審。
8.靳玉龍,新疆宜化公司安環部工作人員。準東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立案,于2017年2月23日取保候審。
9.鐘光坤,中共黨員,新疆宜化公司電石事業部三工段工段長。準東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立案,于2017年2月23日取保候審。
同時,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受到被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企業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受到2016年收入的80%的罰款,企業被全面停產整改。
“2.12”事故后,該公司可謂痛定思痛,開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動,力爭做到安全生產。
01 事故反思日活動
2017年5月12日,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300多名干部員工一起在公司行政辦公樓前隆重舉行主題為“銘記血的教訓、堅決杜絕違章、保障安全生產”的“事故反思日”教育活動。
宜化集團黨委委員、新疆宜化黨委書記、董事長李銳指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在事故中遇難的同胞表示深深的歉意,今后公司將每個月的12日定為“事故反思日”,以此告誡大家要時刻以血的教訓警醒、鞭策自己,特別要重視對未遂事故的管理,學會舉一反三,避免悲劇的再次重演。
02 我要安全演講比賽
2017年6月12日,新疆宜化隆重舉行了“事故反思日”活動暨“我要安全”主題演講比賽,200余名干部員工代表參加了此次活動。
然而,事故又再次發生了 !究竟是什么問題?
發生在2017年7月26日的事故是高溫氣體泄漏造成的。高溫氣體是工業生產過程中的一種重要物質,主要包括水蒸氣等。另外還有一些工業氣體,具有極大的危險性,主要危險特性包括易燃易爆(例如液化氣、高壓氣瓶)、有毒有害(例如氯氣)、窒息(除氧氣外的所有氣體)、高溫燙傷(例如蒸汽)。
一旦發生泄漏,可能對人體產生極大的危害,如何預防工業氣體的泄漏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預防措施,供參考。
1、定期巡回檢查,及時發現泄漏點,并進行現場處理。如有必要,為巡檢人員配置便攜式可燃氣分析儀和有毒氣體分析儀、防護用品。
2、現場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器和有毒氣體報警器,一旦發生泄漏,且積聚至一定濃度時,自動報警。工作人員可以迅速戴好工器具和勞保用品,進行現場處理。
3、定期對可燃氣報警器和有毒氣體報警器進行校驗,確保好用。
4、編制應急處置預案,定期演練,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5、確保應急處置物資,成立管理網絡,建立信息溝通機制。
6、定期對設備和管線進行檢測,保證設備、管線強度,減少泄漏概率。
7、避免超溫、超壓操作,避免設備管線受到外力撞擊,減少泄漏概率。
8、做好設備、管線的防腐保溫,延長設備使用壽命,減少泄漏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