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網】9月11日,省物價局下發《關于部分水泥鋼鐵企業用電執行階梯電價的通知》。通知明確,對張家口市大境門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水泥企業、唐山貝氏體鋼鐵(集團)順興鋼鐵有限公司等2家鋼鐵企業用電執行階梯電價。 通知要求,供電企業根據省物價局公布的加價標準,對張家口市大境門水泥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生產用電量(含市場化交易電量)收取加價電費,并及時將落實情況報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物價局以及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