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日),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強化十月份空氣質量改善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唐山市2017-2018年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方案》(唐政字[2017]101號)規定的需要錯峰生產的所有行業企業,于2017年10月12日0時至2017年10月31日24時期間提前執行相應的錯峰生產措施,按照規定可免于停限產的企業,未經市政府批準或備案的,一律不得免于停限產。
同時,還要求自2017年10月12日0時起至2018年3月15日,各類建設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遷(拆除)施工一律停止。
通知稱之所以提前啟動錯峰生產是因為十月份唐山市完成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目標形勢嚴峻,且經預測10月13日、19日唐山市將經歷重污染天氣過程。為確保完成國家、省下達的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經唐山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十月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強化攻堅措施的基礎上,實施進一步的空氣質量改善強化措施。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