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
(9月8日-9月14日)
信訪舉報反映情況:廣安市鄰水縣紅獅水泥廠粉塵、噪音擾民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紅獅水泥對在廠區道路安裝了噴淋設施,在全廠粉碎系統、生料系統、水泥粉磨系統共配套建有144套袋除塵裝置;生料粉末系統在窯頭、窯尾各安裝了一套靜電收塵除塵裝置。同時該企業納入了在線監控系統,監測數據未超標。
是否屬實:否
第二批
(9月15日-9月18日)
信訪舉報反映情況:瀘州市江陽區沱江水泥廠夜間噪音擾民。
調查核實情況:接到交辦件后,江陽區政府立即成立了以副區長陳波為組長的調查組,迅速趕到現場,采取查閱資料、現場查看和走訪的方式開展工作。 經調查核實:9月12日上午調查組到沱江水泥廠對企業的生產情況和噪聲擾民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該廠正在生產。其1號水泥磨和立磨每天正常運行生產,生產時間為上午11時到晚上7時、晚上11時到次日上午7時,每天生產16個小時,主要噪聲源來自水泥磨、立磨包裝車間。該企業正在積極按照“環保整改實施方案”進行企業噪聲治理項目的整改。
是否屬實:綜上所述,群眾反映的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1、查處情況
(1)9月13日,區環保局向沱江水泥廠下達了《環境監察通知書》(瀘江環監字﹝2017﹞233號),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生產。
(2)9月14日上午,副區長陳波帶領調查組到沱江水泥廠現場督導,沱江水泥廠已停止生產。現場責成沱江水泥廠按制定的環保整改方案嚴格按時間節點加快落實降噪改造整改進度,確保在整改方案規定的期限內完成降噪實施改造,實現達標排放。
2、整改措施
(1)立磨降噪:對此點位1層進行三個墻面密封,同時考慮通風散熱,安裝強制進風、排風系統。結構采用框架鋼結構,吸隔聲墻面厚度為100mm。隔聲檢修門:一樘(帶便門)。隔聲窗:12扇。
(2)包裝車間收塵器降噪:將收塵器的整個風機加裝隔聲罩,隔聲罩厚度為100mm,并安裝強制排氣消聲器3臺。
(3)水泥磨降噪:對此2臺水泥磨機系統進行五面密封,同時考慮通風散熱,安裝強制進風、排風系統。結構采用框架鋼結構,吸隔聲墻體厚度為100mm。隔聲檢修門:二樘(帶便門);隔聲采光窗;消聲百葉窗;照明系統。
整改時限:2017年10月31日前。
責任部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環境保護局
責任人:付興國(電話:13882773330)、羅貴平(電話:13882776799)
2、后續監管措施
由區經信局、區環保局、石寨鎮加強對該企業的監管,督促企業盡快整改完畢,達標排放。
責任部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環境保護局
責任人:付興國(電話:13882773330)、羅貴平(電話:13882776799)
三.回訪
調查組就沱江水泥廠夜間噪音擾民問題的整改及后續監管措施,回訪了周圍10戶住戶,均表示滿意。
責任縣級領導:副區長 陳波
責任部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環境保護局
責任人:付興國(電話:13882773330)、羅貴平(電話:13882776799)
信訪舉報反映情況:峨眉山市西南水泥噪音、粉塵污染
調查核實情況:西南水泥于9月8經峨眉山市經信局、環保局、樂都鎮同意恢復試運行。
是否屬實:是
處理和整改情況:目前我市環境檢測站已制定監測方案,預計9月底對其進行污染物監測,根據監測結果依法處理
第四批
(9月22日-9月25日)
信訪舉報反映情況:綿陽市安州區市民來電反映,安州區桑棗鎮飛龍村1組“中聯水泥廠”在生產期間產生極大噪音,嚴重影響周邊居民休息,請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調查核實情況:桑棗鎮安全環保辦工作人員到中聯公司進行了再次調查核實,生產區域噪音確實存在。
是否屬實:是
處理和整改情況:該企業從今年5月起開始進行噪音整治,已投資130余萬元,因剩余隔音材料購買不到等問題,掃尾工程尚未結束,目前正在設法解決,整改工作仍在進行中。
信訪舉報反映情況:樂山市沙灣區沙灣鎮王田村一組富祥水泥廠內堆放砂石等粉塵污染,車輛進出粉塵、噪音污染,望處理
調查核實情況:2017 年9 月20 日,區環保局、區經信局根據舉報人所反映的“沙灣區沙灣鎮王田村一組富祥水泥廠內堆放砂石等粉塵污染,車輛進出粉塵、噪音污染,望處理”的問題進行了現場調查核實。經核查,原樂山市富祥建材有限公司已拆除設施設備,未進行生產。現部分場地由李賢安租用堆放鋁礦礦石、玄武巖礦石,堆放礦石未做到防塵全覆蓋。由四川君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租用部分場地堆放石膏,已進行防塵覆蓋。貨運車輛在拉貨進出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粉塵和噪音污染。
是否屬實:舉報人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責令業主李賢安立即對現有礦石進行防塵覆蓋,并于2017 年11 月20 日前對場地內堆放的鋁礦礦石、玄武巖礦石進行清運,以后不再向該場地轉運貨物堆放。
(二)責令四川君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 年12 月31日前對場地內堆放的石膏進行清運完畢,以后不再向該場地轉運貨物堆放。
(三)要求原樂山市富祥建材有限公司內每晚10 點至遲日6 點,嚴禁貨運車輛進出。
2017年9月22日,區信訪局,區環保局,沙灣鎮人民政府對舉報人進行了回訪,將處理情況與舉報人進行了溝通,舉報人表示滿意。
責任單位:沙灣區政府;責任領導:沙灣區副區長干世倫;責任人:鄧杰(沙灣區經信局副局長)
第五批
(9月26日-9月28日)
信訪舉報反映情況:資中縣宋家鎮紅河水泥廠(租用新船城水泥廠三廠廠房),每天晚上十點到第二天7點磨石料,灰塵大,噪音大,空氣污染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舉報人要求回饋處理結果,并且要求電話保密。
調查核實情況:資中鴻和建材有限公司前身是資中縣星船城水泥有限公司三廠(原內江市第一水泥廠),隸屬于內江市工業局的國有企業,坐落于宋家鎮宋家村 4、9社,始建于1976年,于1978年投產。2009年12月陶元平租賃該企業粉磨車間成立資中縣鴻和建材有限公司,法人:陶元平,主要從事水泥熟料粉磨加工與銷售。9月22日白天和夜間,宋家鎮黨委政府安排相關人員到該企業,在縣經信局、縣環保局監察大隊和監測站積極配合下,針對投訴人反映的該企業噪音和粉塵問題,對該企業廠區內、大門、圍墻外、裝車車間外公路、化驗室外5個敏感區域在滿負荷生產的情況下現場進行檢測,并對企業周邊居民進行走訪。
噪音問題,監測報告顯示個別點位超標,化驗室外未超標,舉報屬實。粉塵問題,監測報告顯示生產車間在滿負荷生產的情況下未超標,但確實存在粉塵現象,舉報屬實。
是否屬實:是
處理和整改情況:關于夜間生產噪音問題,一是加強對相關設備的維修維護保養,降低設備運行噪音,二是企業已積極投入10余萬元安裝隔音(板)墻,持續整改進行中,噪音在未達標以前不能恢復生產。
關于生產時粉塵問題,現場責令企業加強企業廠區內部和沿線公路的揚塵治理,對路面的灑水除塵,降低粉塵飄散。
信訪舉報反映情況:廣安市鄰水縣紅獅水泥粉塵、噪音擾民
調查核實情況:1.紅獅水泥對在廠區道路安裝了噴淋設施,在全廠粉碎系統、生料系統、水泥粉磨系統共配套建有144套袋除塵裝置;生料粉末系統在窯頭、窯尾各安裝了一套靜電收塵除塵裝置。同時該企業納入了全省在線監控系統,監測數據未超標。2.該企業采用低噪聲設備,在各類風機進出口加設消聲器;對有強噪聲源的車間采用封閉式或半封閉廠房;強化了羅茨風機、水泥磨、汽輪發電機房的全封閉式及消聲措施,以及烘干車間的強化隔聲措施;對水泥磨采用改良設備降低。同時,該企業采取修建隔音墻、種植植被等物理隔絕;主要路段設立禁止鳴笛的警示標識,減少汽笛噪聲污染。9月11日,縣環保部門對該企業廠界4個點位對噪聲進行了監測,其結果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是否屬實:否
處理和整改情況:加強巡察和監管力度,確保環保設施正常使用。
信訪舉報反映情況:廣安市鄰水縣高灘鎮利萬步森水泥廠廠車未覆蓋,導致粉塵污染嚴重,噪聲擾民嚴重。
調查核實情況:11.關于“ 噪聲污染嚴重”,經查,該企業對噪音排放的23個收塵器及風機安裝了降噪隔音棚,廠區內車輛一律禁止鳴笛,有禁鳴標識。2017年7月15日至9月9日因石灰石礦石道路維修,無法運輸原材料石灰石,并經縣環保部門批準停產。9月10日,企業生產線開始正常生產。9月20日,縣環保部門專業人員選擇廠區周邊3個點位(地磅房廠界外噪聲敏感點居民兩個點為1、2號點位,破碎車間外噪聲敏感點居民為3號點位)對噪聲進行監測,結果顯示3號點位噪聲監測值略超標,主要是在破碎下料時,如因濕度大下料困難需工人敲打造成偶發性超標。2.關于“廠車未覆蓋,導致粉塵污染嚴重”污染問題。經查,該企業對水泥散裝車輛在水泥裝運完成后,必須關閉頂蓋,沒有關閉頂蓋的車輛必須整改完成后才能過磅;礦石運輸車輛在進行礦石運輸時必須采用篷布覆蓋,沒有覆蓋篷布的車輛禁止進廠,同時聯系運輸單位停運。但管理執行未完全到位,有少數散裝罐車在進入地磅時沒有關閉頂蓋,罐車在轉彎處車輛抖動,有輕微冒灰,導致粉塵污染;礦石運輸車輛進廠時有少數車輛未覆蓋篷布,導致粉塵污染。
是否屬實:是
處理和整改情況:1.督促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強化管理,定期維修維護環保設備,確保環保設備正常運行,實現各項指標達標排放;嚴格運輸車輛管理,由門崗對出廠水泥散裝車輛關閉頂蓋、進廠礦石運輸的車輛是否篷布覆蓋進行嚴格檢查,嚴禁未按規定執行的車輛進出廠門;增添降噪措施,立即修建篦冷機隔音墻,對篦冷機進行全封閉降噪,預計10月10日前完成安裝;生料磨噪聲治理、配料站噪聲治理、石破噪聲治理等預計9月底前完成招標工作,10月初施工隊伍及材料進廠,11月底前完成整改。2.落實監管部門責任。縣環保局、經信局和高灘鎮政府進一步加強對利森水泥廠環保工作的日常監管。
第六批
(9月29日-10月2日)
信訪舉報反映情況:華鎣市臺泥水泥廠通宵施工中噪音和粉塵污染環境
調查核實情況:9月21日上午,我局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發現該企業正在生產。企業共計收塵器73臺、脫硝設備設施1套、脫硫設備設施1套、在線監測設備設施1套、道路降塵噴水裝置一套。針對噪音問題公司對各大型風機修建隔音棚進行降噪處理,大型收塵器風機安裝消音器,由于8月8日周圍居民對噪音的投訴、該公司同時2017年8月再次對水泥磨主排及尾排4臺風機增加了消音器,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正常。對于該次投訴污染情況華鎣市環保局2017年9月22日委托華鎣市環境監測站2017年9月22-23臺泥公司粉塵和噪音進行了監測。經監測結果顯示:粉塵排放達到國家排放標準、噪音監測的三個點均超出根據排放標準6.8分貝和8.8分貝、信訪人反映的臺泥水泥廠施工中噪音夜間屬實,而生粉塵污染環境屬實。
是否屬實:是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責令該公司產即停止違法排放行為,采取降噪措施以達標排放;
(二)對該企業這次噪聲超標排污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三)要求該企業加強與周邊居民的溝通交流,并做好安撫解釋工作,取得諒解。
第七批
(10月3日-10月5日)
信訪舉報反映情況:瀘州市江陽區石寨鎮沱江水泥廠,噪聲大、灰塵大、污水直排至周圍耕地,整改未完成,又加工開始生產,老百姓夜晚無法入睡。
調查核實情況: 接到交辦件后,江陽區政府立即成立了以副區長陳波為組長,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環境保護局和江陽區石寨鎮為成員單位的調查組,迅速趕到現場,采取現場察看、走訪的方式開展了調查。
經調查核實:
1、該企業相關證照、手續齊全。按環評要求,沱江水泥廠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廠外水塘中(水塘已簽訂租用協議)循環利用。但企業存在雨污分流不徹底,磨機冷卻廢水、生活廢水、雨水未實施分離,混合外排;夜間生產噪聲超標,降噪措施不完善;原輔材料堆場和建渣堆場防塵措施不完善,部分原輔材料堆場沒有完全封閉等問題。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江陽區環保局先后下達了《環境監察通知書》(瀘江環監字﹝2017﹞233號),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進行整改,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及問責(瀘江環立字〔2017〕58號)。
2、9月26日,江陽區政府再次組織調查組到沱江水泥廠進行調查,該企業正在積極按照“環保整改實施方案”進行企業噪聲治理項目的整改。 目前,企業污水、揚塵污染環境的問題已經整改完成,噪音污染環境問題正在整改中。
是否屬實: 綜上調查,群眾的反映的問題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查處整改情況
(一)9月13日,區環保局向沱江水泥廠下達了《環境監察通知書》(瀘江環監字﹝2017﹞233號),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進行整改,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及問責(瀘江環立字〔2017〕58號)。
(二)9月14日上午,副區長陳波帶領調查組到沱江水泥廠現場督導,沱江水泥廠已停止生產。現場責成沱江水泥廠按制定的環保整改方案嚴格按時間節點加快落實降噪改造整改進度,確保在整改方案規定的期限內完成降噪實施改造,實現達標排放。 責成沱江水泥廠按制定的環保整改方案嚴格按時間節點加快落實噪聲、粉塵、污水排放改造整改進度,確保在整改方案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改造。
1.加快實施水污染治理,增設1臺水泵和新建1臺污水處理設施(已完成);
2.加快粉塵治理,新購置安裝噴淋降塵、布袋除塵等設備。(已完成)
3.加快噪聲治理,安裝墻面密封、強制進風、排風系統、消聲百葉窗,購置隔聲檢修門3樘、隔聲窗12扇、強制排聲消聲器3臺等噪聲污染措施(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部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環境保護局,責任人:付興國(電話:13882773330)、羅貴平(電話:13882776799)。
二、后續監管措施
區經信局、區環保局、石寨鎮加強對該企業的監管,督促企業盡快整改完畢。
責任部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環境保護局
責任人:付興國(電話:13882773330)、羅貴平(電話:13882776799)
三、回訪情況
9月27日,調查組工作人員就該舉報案件調查處理情況向周圍住戶10戶開展回訪,均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責任縣級領導:副區長 陳波
責任部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環境保護局
責任人:付興國、羅貴平
第九批
(10月10日-10月12日)
信訪舉報反映情況:樂山市沙灣區沙灣鎮王田村1組富強水泥廠停產拆除,每天大量貨車在該廠廠區運輸建筑垃圾,產生揚塵和噪音,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舉報所指“沙灣區沙灣鎮王田村1 組富祥水泥廠”實為原樂山市富祥建材有限公司,該公司年產15 萬噸水泥生產線2011年已納入中央財政關閉小企業名單,并于2011年對其設施設備進行了拆除,至今未生產。場地一部分被業主李賢安和四川君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租用,堆放玄武巖、鋁礦、石膏等,另外部分場地被業主楊建國作為停車場使用。
2017年9月30日,區環保局、區經信局、區交運局、區信訪局、沙灣鎮根據舉報人所反映的“沙灣區沙灣鎮王田村1組富祥水泥廠停產拆除,每天大量貨車在該廠廠區運輸建筑垃圾,產生揚塵和噪音,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的問題進行了現場調查核實,情況屬實。
針對舉報人反映的“每天大量貨車在該廠廠區運輸建筑垃圾,產生揚塵和噪音”的問題。經查,舉報人反映的大量貨車在該廠廠區運輸建筑垃圾, 實為該廠正按照信訪件5111002017091801 的整改要求轉運該廠廠區內李賢安堆放的鋁礦礦石、玄武巖礦石和四川君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堆放的石膏,貨運車輛在拉貨進出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粉塵和噪音污染,反映情況屬實。
截止目前,該廠廠區堆放的玄武巖已轉運四分之一,約1000噸。李賢安堆放的鋁礦基本已轉運完畢,還剩部分腳料,約50噸左右。石膏還未進行轉運。
是否屬實: 綜上,投訴人反映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再次責令業主李賢安和四川君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對場地內堆放的鋁礦石、玄武巖礦石、石膏等貨物進行清運完畢,以后不再向該場地轉運貨物堆放。
(二)已對場地內未清運完的鋁礦、石膏等貨物進行覆蓋。并于10月3日在場地內安裝了噴淋灑水降塵設施,場地門口設置沖洗設施,減少揚塵污染。
(三)要求業主楊建國加強管理,每晚10點至次日6點,嚴禁車輛進出。
(責任單位:沙灣區環境保護局 ;責任領導:昱輝庚(副區長);責任人:羅曉榮(沙灣區環保局執法大隊副隊長))
2017年10月9日,區經信局、區環保局、區交運局、區信訪局、沙灣鎮人民政府對信訪舉報人進行了回訪,將處理情況與舉報人進行了溝通,舉報人表示滿意。
信訪舉報反映情況:廣安市鄰水縣高灘水泥廠,龍泉煤礦,灰塵大,道路無人清掃,投訴人質疑龍泉煤礦、水泥廠是否允許開采。
調查核實情況:縣經信局、煤炭局對高灘水泥廠(實為利森水泥公司)、龍泉煤礦進行調查發現,礦山道路無人清掃是由于該企業沒有對道路維護單位進行有效監督到位,對進出廠車輛覆蓋篷布執行管理未完全到位,有少數礦石運輸車運輸過程中未覆蓋篷布,導致粉塵污染,群眾反映屬實。高灘水泥廠(實為利森水泥公司)和龍泉煤礦證照齊全、合法有效,群眾反映高灘水泥廠、龍泉煤礦礦山是否允許開采問題不屬實。綜上,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是否屬實:是
處理和整改情況:1.嚴格運輸車輛管理,對進廠礦石運輸車輛拉蓬覆蓋車廂。2.加強監督道路維護公司的責任落實,并每周安排灑水車對道路進行灑水兩次。3.保潔人員清理公路沿途垃圾,填補路面坑洞,保證車輛平穩行駛,打掃公路塵土。
其中第三批(9月19日-9月21日)、第八批(10月6日-10月9號)未提及涉及水泥企業環境污染的項目。被舉報的水泥企業已經核實具體情況,基本落實整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