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政府印發《關于淄博市2017年度工業企業冬季錯峰生產調控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對鋼鐵、焦化、鑄造、建材等重點行業實施冬季錯峰生產,實施時間共4個月(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其中,方案中對焦化行業限產時間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共6個月。
從清單看到,陶瓷行業共有347家陶瓷企業位列其中。其中,張店區17家,淄川區137家,博山區176家,桓臺縣6家,高青縣5家,高新區6家。這些陶企以天然氣、電、液化氣、壓縮石油氣等為燃料,在采暖季無須錯峰,可以正常生產。產品類型包含建筑陶瓷、衛生陶瓷和日用陶瓷等各類陶瓷制品。
而未列入名單的陶瓷企業,則須在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間一律停產(含建筑陶瓷、日用陶瓷、衛生陶瓷等有窯爐的陶瓷制品企業)。
其他建材產業,如水泥(含粉磨站)、陶瓷(不含以電、天然氣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電、天然氣為燃料)、巖棉(不含電爐)、石膏板等建材行業企業,采暖季全部實施停產。水泥、磚瓦窯等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企業,需要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報市政府批準后方可生產。未獲得市政府批準的一律實施停產措施,獲得批準的,要嚴格按照核定的最大負荷量進行生產,不得擅自擴大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