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該批事項均為基層及企業要求取消、下放的事項。比如取消的25項行政權力事項中,包括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股權投資企業備案、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等。下放的9個行政權力事項中,“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許可”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的備案”2項權力事項,下放至設區市、縣(市、區)相關部門實施;“內資企業登記”為部分下放至設區市、縣(市、區)相關部門實施;“河道(除長江)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從事相關活動審批”下放至設區市相關部門實施;“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取水許可及排污口審批”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4項權力事項,部分下放至設區市相關部門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不含入海排污口設置審批,不含輻射建設項目)”部分下放至南京市實施。
“去年6月,全省第一批不再審批對象清單公布,共有49項行政許可事項的管理層級由省級調整為市級。我們及時進行了梳理對接,主動對接省審改辦,做好事項層級調整和承接運行工作,并要求市級部門做好銜接工作,盡快在標準化權力清單中進行確認及完善相關信息,涉及委托的事項,依法與省級主管部門簽訂委托協議。”市審改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我市對照省市相關要求,分兩批取消和調整15項行政許可等事項,明確不得行使5項權力事項;此外,我市還按照“外網受理、內網辦理、全程公開、快遞送達、網端推送、無償代辦”的方式開展審批,到2017年底,實現了91.41%的審批服務事項“網上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