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廣東省質監局官網發布2017年廣東省水泥產品質量執法聯動監督抽查結果。結果顯示,本次抽查了廣東省內159家企業生產的283批次水泥產品。經檢驗,發現4家企業生產的4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4%。不合格項目涉及“水溶性鉻(Ⅵ)”“28天抗壓強度”兩個項目。
本次被抽查的159家企業(283批次)包括大型企業22家(43批次)、中型企業32家(67批次)、小型企業 105家(173批次),大、中、小型企業占被抽查企業總數的比例分別是13.8%、20.1%、66%。抽查檢驗發現4家企業生產的產品不合格,其中,大型企業1家,不合格發現率為4.5%;中型企業1家,不合格發現率為3.1%;小型企業2家,不合格發現率為1.9%。
對本次抽查發現產品不合格的生產企業,該局已責成相關地市質監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規定,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依法組織復查;對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生產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不合格產品名單
2017 年廣東省水泥產品質量執法聯動
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
未發現不合格名單
2017年廣東省水泥產品質量執法聯動監督抽查
未發現不合格情況的產品及企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