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水泥網信息中心消息,10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對利用廢渣生產的水泥熟料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政策的批復》,文內批復表示,對生產原料中粉煤灰和其他廢渣摻兌量在30%以上的水泥熟料,可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98號)的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