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水泥人網了解,近日吉林省工信廳、生態環境廳聯合發布《關于吉林省2018-2019年采暖期實行水泥錯峰生產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要求,省內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含利用電石渣生產熟料的企業)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面實行錯峰生產,其中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及有毒有害廢棄物等任務的生產線經批準后可以不進行錯峰生產,但應適當降低水泥生產負荷。屬地市(州)工信、環保部門要加強對不錯峰生產企業落實承擔任務情況監督核查,并進行備案。2019年4月1日后,省水泥協會組織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繼續開展錯峰生產,延續到4月30日。 文件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