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件稱,根據10月26山東省經信委、山東省環保廳聯合下發的《關于組織實施2018-2019年度重點行業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的通知》(魯經信原【2018】38號)及10月29日山東省多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山東省重點行業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績效評價的指導意見》(魯環發【2018】7號)中“支持山東省水泥行業協會等組織根據行業情況制定錯峰生產方案,牽頭制定行規行約,協調督促企業加強自律,自覺執行錯峰生產約定,履行社會責任”及“鼓勵支持山東水泥行業協會組織制定行業錯峰生產方案,并報各市相關部門備案”的要求,為科學組織山東省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峰生產,積極參加全省秋冬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在保證正常水泥市場供應的同時,確保秋冬季污染物減排效果。經廣泛征求意見,特制定《山東省水泥行業2018-2019年度秋冬季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特報送各市經信委、環保局、懇請予以支持,部署和監督各市水泥企業將秋冬季錯峰生產落實到位。協會將積極組織全省水泥企業加強自律,嚴格落實錯峰生產,自覺踐行社會責任。
《山東省水泥行業2018-2019年度秋冬委錯峰生產實施方案》提出:
實施時間:2018年11月1日0:00-2019年3月15日24:00。
實施范圍:山東省所有水泥企業(不含粉磨站和特種水泥窯、含建通窯,包括承擔處置危險廢物、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居民供暖任務的生產線)。
錯峰生產期間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粉磨站和特種水泥窯采取停產減排措施的,按照各市縣人民政府文件執行。
保障措施:
(一)協會申請省工信廳和省生態環境廳將水泥企業秋冬季錯峰生產列入山東省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統一行動,錄入全省環境在線監測體系,作為水泥企業2018-2019年度污染物排放控制總量的依據。
(二)對于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處置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企業或生產線須采取限產和補停的方式落實錯峰生產。
1、承擔保民生任務的資格條件:
協同處置危險廢物企業或生產線是指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16)》要求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而且實際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或生產線。
承擔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企業或生產線是指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要求和相關規定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或處置污泥的資質證明文件而實際處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的企業或生產線。
承擔居民供暖任務的企業或生產線是指按《山東省供熱條例》要求取得縣級以上供熱主管部門核發的供熱經營許可證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臨時供熱證明文件而實際為居民供暖的企業或生產線。
2、承擔保民生任務企業或生產線采用限產和補停方式落實錯峰生產,要嚴格限產比例,限產比例應當優先采取停產方式達到。
(1)承擔危險廢物處置的企業或生產線必須執行錯峰生產,有特殊情況需開窯處置危險廢物的,實行“一事一報“,方案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批準報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備案后實施,方案中必須確定自2019年3月16日0:00起停窯補齊錯峰期間應停窯天數。
(2)承擔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任務的企業或生產線單條生產線的,必須按照設計產能壓減生產負荷30%生產,并直至補足應停天數;有兩條及以上生產線的,允許正常運行一條生產線,其余生產線停窯并補齊正常運行生產線的應停天數(產能規模不一致的,按正常運行生產線設計產能規模折算天數)。
(3)承擔居民供暖任務的企業或生產線須取得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示后方可承擔居民供暖實際任務,該等企業或生產線必須按照設計產能壓減生產負荷30生產,并自2019年3月16日0:00起停窯,補足按70%生產負荷折算的停窯天數。
3、承擔保民生任務的企業或生產線,須在2018年11月13日前將具體保民任生務和限產及補停方案包括承擔保民生任務資格的文件報各市經信委、環保局和山東省水泥行業協會備案,逾期視為不承擔保民生任務。
(三)對于承擔循環經濟利用任務的企業或生產線,按照錯峰生產時間15%即停窯18天執行,具體時間由當地市經信委和環保局結合企業生產特點和地方減排要求確定。
(四)協會(督查大隊)承擔確認水泥企業落實錯峰生產情況的督查任務,與山東省工信廳原材料產業處和省生態環境廳大氣處及各市經信委和環保局保持聯系,發現違規行為的及時舉報,并且每10天(每月5日、15日、25日)報告全省整體情況,直至承擔保民生任務的企業完成補停窯任務)。
(五)各企業或生產線按照上述要求的補停窯時間,不沖抵協會組織的2019年夏季及特殊天氣情況下組織的水泥企業不少于40天停窯的時間。
(六)協會于2019年4月組織召開全省水泥企業2018-2019年冬秋冬季錯峰生產情況總結會,分析問題,總結經驗,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
(七)協會加強與各企業的溝通,及時通報情況,對反映突出的問題,及時協調解決,確保錯峰生產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山東省熟料企業名單
10月29日棗莊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會同棗莊市環境保護局發布了《關于做好水泥行業冬季錯峰生產的通知》(棗經信字〔2018〕236號)。通知稱,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魯政發[2018]17號)文件精神,貫徹落實好市委、市政府對環境治理有關要求,大幅消減工業大氣污染排放,有效減輕工業污染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進一步落實中央環保督查整改任務,改善棗莊市環境空氣質量,促進節能減排。
經研究,為繼續做好在全市水泥行業組織開展冬季錯峰生產工作,做相關布署。
關于做好水泥行業冬季錯峰生產的通知
各區(市)經信局、環保局和有關水泥企業: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魯政發[2018]17號)文件精神,貫徹落實好市委、市政府對環境治理有關要求,大幅消減工業大氣污染排放,有效減輕工業污染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進一步落實中央環保督查整改任務,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促進節能減排。經研究,為繼續做好在全市水泥行業組織開展冬季錯峰生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錯峰生產范圍
全市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和生產線全部進行錯峰生產。其中,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生產線原則上可以不進行錯峰生產,但要根據所承擔的任務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
二、錯峰生產時間安排
我市水泥企業錯峰時間從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
三、錯峰生產工作要求
(一)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水泥企業,要對所承擔的任務項目及所需的最大生產負荷等提出申請,并上報相關材料備案。
1.提供關于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等有關部門的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備案、批復等材料。
2.提供根據所承擔任務核定的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的相關證明材料。
3.有關水泥企業將上述材料一并報送各區(市)經信局,由區(市)經信局會同區(市)環保局審核認定后,報區(市)政府備案、蓋章。
4.各區(市)經信局、環保局將備案材料在11月1日前分別報送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各一式三份),經兩部門審查后,統一報棗莊市政府、省經信委和省環保廳備案,并向社會公開。
(二)各區(市)經信局和環保局,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協調。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監督企業認真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強化對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檢查,督促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在錯峰生產期間統籌做好水泥窯檢修、技術改造等工作,確保達標排放。要切實加強錯峰生產期間的執法檢查,對違約企業進行約談或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保障本地區水泥錯峰生產工作順利開展。
(三)強化輿論引導和監督,認真總結錯峰生產好做法好經驗,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增強水泥企業開展錯峰生產的責任感、自律意識,營造有利于持續開展水泥錯峰生產的良好輿論氛圍。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水泥錯峰生產的企業且不及時改正的要通過媒體公開曝光。
(四)錯峰生產工作結束后10日內,各區(市)經信局、環保局請將本區(市)錯峰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工作建議形成書面材料及電子版報市經信委、市環保局。
四、聯系方式
市經信委 建材辦 秦 虹 3319439 13012667099
郵 箱:zzjcqh@126.com
張傳劍 3311868 13062003666
郵 箱:zcj8156@126.com
市環保局 大氣辦 李知乾 3331609 15063243206
郵 箱:zzsdqb@163.com
棗莊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棗莊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