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三角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正式印發,其中要求安徽省7個地級市禁止全域石料通過公路運輸至省外!
《行動方案》為提升鐵路水路貨運量,開展涉砂石、水泥、煤炭、礦石等大宗物料運輸結構摸底調查,對企業未按環評報告要求使用鐵路專用線、水路、管道等運輸大宗物料的,責令其2019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具備水路、鐵路貨運條件的重點企業,不得公路運輸煤炭和礦石。
據了解,《行動方案》的實施范圍基本囊括了上海、浙江、江蘇、安徽全部地區的41個地級及以上城市。此外,與征求意見稿中安徽省禁止石料跨省長途汽運的表述不同的是,正式印發的《行動方案》列出了各地區詳細方案,安徽省禁止全域內石料通過公路運輸至省外的地級市減少為7個,部分地級市則沒有將此要求列入方案。
(圖文無關)
2018年12月底前,安徽省淮北市、安慶市、宿州市、六安市、宣城市、銅陵市應禁止全域內石料通過公路運輸至省外,滁州市禁止全域內石料(含石英砂)通過公路運輸至省外,淮南市則制定錯峰運輸計劃,減少汽運煤炭、砂石等大宗物料集疏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