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攸縣人民政府消息,關于上報群眾反映“湖南遠大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污染問題”(第五批電D430000201811030043號),相關調查處理情況如下:
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
2018年11月4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第五批電D430000201811030043號環境舉報問題,現還在辦理中,現將階段辦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湖南遠大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從事水泥熟料及水泥干法生產企業,2009年9月經省環保廳審批后動工建設,2012年6月基本建成并經省環保廳批復同意后組織試生產,2017年11月通過了環保“三同時”驗收,且辦理了排污許可證(編號:914302236962003459001P)。
二、調查核實情況
經調查核實,該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接到該舉報受理轉辦清單后,2018年11月4日,攸縣環保局監察大隊、總量辦會同攸縣網嶺鎮政府工作人員到該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經調查,核實情況如下:
1、該公司處于生產狀態,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在運行。
2、根據省市對水泥行業除塵升級改造的相關要求,該公司已對窯頭、窯尾及其它揚塵點全部進行了除塵升級改造,并于2018年7月通過了專項驗收。現場調查發現窯頭、窯尾排放廢氣在線監控的中控室數據均顯示達標。
3、煤棚及原料庫建有封閉遮擋設施,但未合理設置水霧噴淋裝置等降塵措施。部分原輔材料未按環保要求入棚,也未采取有效防揚塵污染措施。
4、石料破碎、熟料庫、水泥庫和水泥包裝車間等排污節點存在跑、冒、滴、漏現象。
5、廠區雨污分流溝未及時清理,廠區生活廢水處理設施正在進行改造,食堂已暫停經營。
6、廠內部分噪聲源未及時進行有效檢修維護,部分點位廠界噪聲超標。
7、水泥生產企業是固廢綜合利用生產企業,現場未發現工業固廢填埋現象。
三、處理、處罰情況
通過現場檢查,對該公司原材料堆放未采取密閉或有效覆蓋措施預防揚塵污染的環境違法行為,縣環保局已依法立案查處,并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攸環責改字〔2018〕064號)。
四、問責情況
無相關情況。
五、辦結情況
經現場調查核實,此案件正在處理中。針對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該公司已經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積極整改。整改完成后,企業須委托有資質單位對企業生產時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取樣監測,并將監測報告報縣環保部門備案。預計在2019年6月30日前辦結。
六、下一步工作
1、縣環保局將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環境監管,督促該企業切實提高自主守法水平,強化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管理,嚴格按環保要求落實整改任務。
2、盡快與當地政府對接,制定好環保拆遷方案和計劃,并積極推進環保拆遷工作,確保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全面完成環保拆遷工作任務。
附件:1、攸縣環保局污染源現場監察記錄
2、攸縣環保局現場取證材料照片
3、《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4、行政處罰案卷相關材料
5、湖南遠大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環保治理整改方案
經辦人:譚輝、張偉平、趙春賢,攸縣環境保護局,13974105510。
以上調查處理情況匯報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或電話形式聯系方式,向攸縣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已送達日期為準,公示時間為7天。
公示時間: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19日
受理部門:攸縣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731-24339830
聯系地址:攸縣發展中心14樓145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