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關于對阜新大鷹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未落實錯峰生產相關要求企業的通報》,通報文件稱,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 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錯峰生產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16)351號)和《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委 環境保護廳關于遼寧省2018-2019年采暖期水泥錯峰生產安排的通知》(遼工信建材(2018)205號)要求,水泥熟料在采暖期應停窯進行錯峰生產。
11月12日以來,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相關未嚴格遵守錯峰生產要求的企業進行了約談,要求限期停窯。相關企業按照約談要求及時改正,但大連新虎水泥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丹東鳳凰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阜新大鷹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未按要求進行及時改正。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 環境保護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錯峰生產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16】351號):“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峰生產的企業,必要時進行約談,不及時改正的要通過媒體公開曝光”的要求,現在對大連新虎水泥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丹東鳳凰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阜新大鷹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不執行錯峰生產以及不及時改正的行為予以通報。
希望全省水泥熟料企業引以為戒,嚴格執行錯峰生產要求。通報原文如下:
據水泥人網通訊員消息,截止編輯發稿時止,部分企業已及時改正,執行錯峰停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