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記者從長春市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長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稿)》(以下簡稱《預案》)日前由市政府印發實施,按照《預案》要求,出現重污染天氣時,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長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的預警信息、同步啟動應急預案,同步實施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形成防控合力,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減輕危害。
《預案》明確規定,長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分為4個等級,藍色預警啟動Ⅳ級響應,黃色預警啟動Ⅲ級響應,橙色預警啟動Ⅱ級響應,紅色預警啟動Ⅰ級響應。預警等級由市環保局與市氣象局聯合組織會商,提出建議,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確定。
《預案》要求,長春市各地各部門要科學確定重污染期間管控措施和污染源減排清單,嚴格實行重點行業企業差異化錯峰生產。
重污染天氣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商砼制造、石材加工、采石采砂等按要求落實管控措施。確定各級別應急預案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20%、30%。重點管控企業應急減排措施,要細化到企業各工藝環節,落實相應級別的減排比例,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
發布橙色預警啟動Ⅱ級響應時,工業企業按照限產和錯峰生產管控清單,實施建成區內水泥企業停產,其他區域水泥企業生產負荷降低50%;在保證供暖達標情況下,熱電聯產的火電企業生產負荷降低15%,供熱企業落實調峰、錯峰、適當調整生產負荷等減排措施;其他工業企業降低生產負荷30%,大氣污染物日排放量比近一個月的日均排放量減少30%以上。
《預案》同時制訂了多項措施,減輕機動車尾氣污染。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清單,責令未安裝或未正常運行高效油煙凈化裝置造成超標排放的大中型餐飲業和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停業整治;責令未安裝或未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造成超標排放的加油站停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