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獲悉,市政府近日發布通告,決定從本月中旬起,調整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范圍,將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區域擴展至揚州市區全境,以減少揚塵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和文明施工水平。
據了解,揚州原先控制區域為東至廖家溝、壁虎河,南至長江、夾江,西至揚溧高速,北至揚溧高速、槐泗河,其范圍主要涵蓋的是傳統主城區。此次調整后,控制范圍包括了廣陵區、邗江區、江都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的全境。不僅將城市周邊的鄉鎮、農村地區包含在內,轄區范圍較大、生態環境重要性較高的江都區,也首次進入了控制區域。
據悉,市區建成區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本月中旬開始執行。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的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可以破例但應當在使用前向所在地散裝水泥管理機構備案:混凝土或砂漿專用車輛無法到達施工現場的;需要使用特種混凝土、特種砂漿或對施工工藝有特殊要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無法供應的;混凝土累計使用總量在二百立方米以下或一次性使用量在八立方米以下的;砂漿累計使用總量在一百噸以下的;施工現場三十公里范圍內沒有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供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