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寧政發〔2018〕34號)、《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銀政發〔2018〕163號)、《關于印發<銀川市2018-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銀藍天辦發〔2018〕56號)有關要求,為抓好重點企業排污整治,鞏固提升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市關于開展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的決策部署,以錯峰生產減少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少于取暖新增排放量為原則,積極組織鋼鐵、建材、焦化、鑄造、鐵合金、有色、化工等行業工業企業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切實減輕工業企業對冬季重污染天氣的影響,為我市秋冬季空氣質量明顯改善提供有力支撐。
二、錯峰生產時間
2018年12月1日-2019年3月10日
三、錯峰生產行業及任務
銀川市范圍內的鋼鐵、建材、焦化、鑄造、鐵合金、有色、化工等行業的工業企業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
(一)鋼鐵、焦化、鑄造行業實施部分錯峰生產。冬防期間鋼鐵產能限產50%;焦化企業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以上;焦爐爐體加罩封閉、配備焦爐煙囪廢氣脫硫脫硝裝置且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可不予錯峰。鑄造行業除滿足達標排放要求的電爐、天然氣爐外,其他鑄造熔煉設備(含鑄造用生鐵高爐)冬防期間實施停產,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的,應報市政府批準;電爐、天然氣爐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停產。
(二)建材行業實施全面錯峰生產。加大建材行業錯峰生產力度,水泥(不含粉磨站)、磚瓦、陶瓷、玻璃棉、巖棉、礦物棉、防水建筑材料、石膏板等建材行業,冬防期全部實施停產。燒結磚瓦生產企業除以粉煤灰、煤矸石為主要原料和以天然氣為燃料且符合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的達標企業不實施錯峰生產外,其他企業按照要求實施錯峰生產。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實施錯峰生產。玻璃企業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要采取停產保爐等方式限產。
(三)化工、有色金屬冶煉、鐵合金等行業,根據環保部門發出重污染天氣預警,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錯峰生產。
其他行業和企業根據銀川市重污染天氣預警發布情況和市藍天辦總體要求,實施錯峰生產。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明確工作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措施要具體細化到部門、企業、工序和設備,并結合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適時對錯峰生產方案進行靈活調整。錯峰生產要實行差別化管理,嚴禁“一刀切”方式,對涉及重大民生保障不予錯峰生產的,各地要嚴格審核,并上報市工信和環保部門備案,避免因緊急停產限產等行為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的不便,給合法企業生產經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各縣(市)區、各企業要建立錯峰生產工作人員信息庫,明確部門、企業具體負責人和聯絡員,確保信息和指令及時有效傳達到位。各縣(市)區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錯峰生產工作的有序開展。錯峰生產結束后,各縣(市)區工業主管部門和環保分局于2019年4月5日前分別將錯峰生產工作總結上報市工信局和環保局。
(二)實施摸底排查。各縣(市)區要對轄區內鋼鐵、建材、焦化、鑄造、鐵合金、有色、化工等行業工業企業開展摸底調查,確保底數清、無遺漏、不亂報、不瞞報、企業情況清晰。明確錯峰生產行業企業名單、限停產裝備及最大日產量、限停產方式、限停產時間等,在本級門戶網站公告。同時將實施錯峰生產企業情況上報銀川市工信局、銀川市環保局。
(三)加強監督檢查。市工信局和環保局將組織開展不定期督查或抽查,對未按要求落實錯峰生產的地區和企業,在全市進行通報。各縣(市)區工業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要按照錯峰生產企業清單督促企業落實錯峰生產要求,按照工作職責,加強對轄區內錯峰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定期報送督查情況,每周至少報送一次。在開展現場檢查的同時督促企業利用錯峰生產時段,做好環保設施檢修、人員培訓、安全穩定等保障工作。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開發區要積極做好錯峰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大力宣傳錯峰生產對改善大氣質量的現實意義、廣泛宣傳錯峰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導企業開展好錯峰生產工作,督促不達標企業加大整改力度。相關企業應增強責任感和自律意識,積極落實好采暖期錯峰生產活動。
附原文:關于印發《2018-2019年秋冬季銀川市部分工業行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