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部能源、物流和聯絡方面部長助理艾溫(Edwin Hidayat Abdullah)2018年12月31日在雅加達說:“印尼水泥國營公司收購印尼荷津水泥公司(Holcim)80.6%股權一事已確定,但具體的落實將于2019年上半年度完成。”
艾溫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說:“這事已經簽訂了合同,已經是肯定的,而且必須在2019年上半年之內完成有關的收購計劃。”
如悉,印尼水泥公司企業秘書阿貢(Agung Wiharto)曾經在2018年11月13日公布說,該國企已于前一天(11月12日)通過旗下印尼水泥建筑工業公司(SIIB),與總部在荷蘭的Holderfin BV公司簽署了有關收購其子企業印尼荷津公司大部分股權的具有條件和約束力的交易合同,這項合同價值為9億1700萬美元。他說:“這次收購印尼荷津公司大部分股權,是印尼水泥公司落實戰略發展計劃的其中一個重要環節。”
艾溫闡明,印尼水泥公司上述款項用于收購Holderfin BV公司所持印尼荷津公司61.8億份股票,這些股票約占印尼荷津公司全部股份的80.6%,卻是代表在印尼的印尼荷津公司全部股權。
為了收購印尼荷津公司可以交易的80.6%股權,印尼水泥建筑工業公司已與國際財團簽署了24個月賬期的12.8億美元約合18.97萬億盾貸款合同,這個國際財團包括了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新 加 坡 分行、三菱日聯銀行(MUFG)和渣打銀行(Standard Charte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