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清潔供暖,智能化改造供熱系統
我市將結合老舊小區整治改造,鼓勵有條件的小區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實施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積極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以國家機關辦公建筑、高校、醫院等能耗較高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為試點,開展公共建筑空調、采暖、通風、照明、熱水等用能系統節能改造。
將研究制定全市清潔供暖規劃,優先把清潔燃煤集中供暖作為基礎性熱源,充分發揮存量熱電聯產機組供熱能力并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燃煤小鍋爐。因地制宜推廣天然氣、電、地熱能、生物質能、太陽能、工業余熱等清潔供暖方式,促進供暖方式清潔化、多元化發展。
將加大供熱老舊管網、換熱站改造,積極推廣熱源優化、無人值守熱力站等技術措施,推動供熱企業加快供熱系統智能化改造。運用供熱大數據和熱力云平臺及“互聯網+智慧熱力”等先進技術,對熱網系統進行運行調節、控制和管理。
推廣裝配式建筑,發展綠色建材
我市將加快完善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部品生產、驗收、評價等環節的標準體系和計價標準定額。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完善現有預制裝配整體式混凝土剪力墻、混凝土配筋砌塊砌體等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體系,完善混凝土預制構配件通用體系。積極推行住宅全裝修,鼓勵新建住宅一次裝修到位或菜單式裝修。
將引導企業發展利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大力發展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引導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進行綠色生產。加快發展多功能復合一體化墻體保溫材料、高效節能門窗、低輻射鍍膜玻璃、預制混凝土制品等建材,支持利用農作物秸稈、木屑等發展生物質建材。
將研究制定有利于發展高星級綠色建筑的土地利用政策和相關獎勵政策,對從事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物業管理的企業,其綠色建筑業績在信用評價、資質升級、評優評獎時可作為參考予以優先考慮或加分。哈爾濱新區在制定創新政策時,要對綠色建筑給予扶持,并鼓勵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筑。
根據《方案》,對應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規劃主管部門要在建設工程規劃條件中明確建設項目的綠色建筑相關要求,并加強項目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未通過規劃審查的,不得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竣工驗收時要將綠色建筑項目納入驗收范圍,未按綠色建筑設計和綠色施工要求執行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